渠县地税局四强化严把节前 “廉政关”

20.01.2014  15:37

  一是强化廉洁自律教育。 组织地税干部职工学习《廉政准则》中的52个“不准”和税务系统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向全县地税系统干部职工发廉政短信,提前打招呼、敲警钟,教育干部职工自觉抵制各种不良之风。禁止内部上下级间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

   二是强化领导 “为廉” 带头模范意识。 要求 渠县 地税局班子成员和各地税所长、稽查局长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加强对配偶、子女的提醒和约束,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

  三是强化节约意识。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对各基层所、稽查局要求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对该局的各项年终检查接待一律吃工作餐。

   四是强化公车管理。 严格执行机关小车派车制度和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开展驾乘人员教育培训,提升安全驾驶意识。(赵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