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国税局切实服务受灾纳税人

04.06.2014  12:42

  6月2日, 渠县 遭受了强暴雨天气,由于雨量大、排水不畅,形成了严重的内涝,造成纳税人不同程度受灾,据初步统计严重受灾的个体工商户113户;一般纳税人27户,包括部分商贸有限公司、修理厂、砖厂、小酒厂。

  在灾情面前, 渠县 国税局采取措施,切实服务受灾纳税人。一是开展灾情调查,组织税收管理员,深入所辖纳税人中,实地查看灾情,对受灾情况进行统计,并为受灾纳税人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帮助尽快恢复生产经营。二是对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洪灾中有财产损失的,按规定程序进行财产损失的申报认定。三是在内涝灾害中发票浸泡、实物存在的,将发票交回验旧;对发票损毁、无实物存在的,按程序登报挂失处理。四是对受灾的个体工商户,在清淤期和门市装修期间,准予停(歇)业,各税源管理单位派人上门核查并严格按照规定为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李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