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召开责任督学第一次工作例会

04.04.2014  17:21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颁布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规定,4月3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召开了责任督学第一次例会,县政府聘任的27名督学人员参加了会议,县教育局局长孙承伯及局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政府督导室主任徐惠主持会议。

  会上,每位责任督学就实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第一个月督学情况进行汇报和交流,总结了所督导学校的工作亮点、存在的问题,并围绕“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校园文化建设”、“办学条件改善”、“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师德师能提升”等关键话题畅所欲言、献言献策,从督导工作程序、方式、过程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督学都表示将认真履行好职责,为振兴 渠县 教育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孙承伯对督学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提高认识,明确督学的重要意义。要从大局出发,提高思想认识,扎实而又富有创造性地开展督学工作。二是创新方法和措施。各位责任督学要充分发挥督学作用,进一步做好督学指导工作,带着专题去学校,提出问题、跟踪问题并解决问题,从而提升学校办学水平。三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和水平。要加强业务学习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了解教育方面的政策,不断提高督学工作水平。四是对各位督学提出的学校发展困难问题,我们将分轻重缓急加以解决,做到特事特办,对于重大隐患要及时排除。

  孙承伯强调,对于督学在督导工作中发现的各学校的工作亮点,要通报表彰,全县推广。对学校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形成整改意见书下发到相关学校,并要求限期整改,督学要跟踪督查,并要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要严格问责机制,对常规管理差,办学行为不规范,不支持督学工作的学校校长要严肃处理,并将督学情况纳入对学校的综合考核。对在督学中发现的师德表现差,违规收费补课,乱定教辅资料的教师要先调离,再处理。

  县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主任蒲学斌对如何做好督学工作从四方面进行了业务培训。一是责任督学要做到转变身份,拉近距离;贴近学校解决问题;讲究技巧,重在激励。二是责任督学要做好“五件事”。三是责任督学如何选准切入点。四是勇于探索,做受欢迎的责任督学。(邓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