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渠县县委巡察工作公告 (2021年第4号)

14.05.2021  17:20

  根据县委2021年巡察任务总体部署,县委第一至第六巡察组分别对县委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扶贫开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经济开发区、县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渠南街道办、 渠县 润霖供排水有限公司、 渠县 第二人民医院、 渠县 三汇自来水公司等12个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和成员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常规巡察,现已完成集中巡察任务,将于5月14日撤离有关被巡察单位。

  按照时间安排,县委六个巡察组于5月14日18:00前对设置在被巡察单位的信访接待点予以取消,对被巡察单位及部分下属党组织所悬挂的意见箱全部撤收,巡察组联络电话、电子邮箱停止使用。之后,群众信访可通过正常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衷心感谢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和对巡察工作的支持。

  中共 渠县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