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渠县县委巡察工作公告(2022年第2号)

07.05.2022  13:17

中共 渠县 县委巡察工作公告

(2022年第2号)


  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22年4月18日起开展十四届县委第二轮第一批次巡察。县委派出3个巡察组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6个单位牵头的重点行业领域(食品安全、交通运输安全、危化品、煤矿非煤矿山、森林防灭火、病险水库、地质灾害、房屋建筑安全、燃气管道、城市消防安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巡察;派出2个巡察组对县科协、县红会、县妇联、县残联、县档案馆、县供销社6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同时县委宣传部也将与各巡察组对本次常规巡察的党组织同步开展意识形态专项检查。每个单位具体进驻时间由县委各巡察组根据工作情况确定。

  本次专项巡察着重从了解被巡察对象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国家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及重要文件、相关责任主体工作履职尽责情况、领导干部在工作中作风建设及廉洁从业情况、巡视巡察及上级监督检查反馈涉及行业领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本次常规巡察将严格按照“三个聚焦”工作要求,对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以及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开展巡察监督。

  巡察期间,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重要岗位干部问题以及专项巡察系统领域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县委各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一、县委第二巡察组

  常规巡察:县科协、县红会、县妇联

  联络电话:1731152566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信访接待点:县委巡察办307室

  二、县委第三巡察组

  常规巡察:县残联、县档案馆、县供销社

  联络电话:1731153566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信访接待点:县委巡察办307室

  三、县委第四巡察组

  专项巡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的食品安全,县交运局牵

  头的交通运输安全及其涉及的重点乡镇(街道)、部门

  联络电话:1731150566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县委第五巡察组

  专项巡察: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的危化品、煤矿非煤矿山、

  森林防灭火,县水务局牵头的病险水库及其涉及的重点乡镇(街道)、部门

  联络电话:19140454320

  电子邮箱:qxxwxcz005@163.com

  五、县委第六巡察组

  专项巡察: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的地质灾害,县住建局牵头的房屋建筑安全、燃气管道、城市消防安全及其涉及的重点乡镇(街道)、部门

  联络电话:1916067338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 渠县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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