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近日, 渠县 人力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按照省市关于清欠工作的部署,认真研究、及早谋划、尽早落实、加强预防、主动监察,变被动为主动,确保2014年元旦、春节“两节”前农民工工资无拖欠、回家过上一个温馨祥和的“两节”。
认真研究,尽早落实,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建设施工领域欠薪处理责任制的通知》(川办发【2012】70号)和 渠县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建设施工领域欠薪处理责任制的通知》(渠府办【2013】10号)的文件精神,认真学习、认真研究、认真落实。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法,并及时制订《农民工工资欠薪预案》。
强化宣传,深入开展“法律六进”,让法律法规知识走进千家万户。利用电视、电台、手机短信、报刊、标语、典型案例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到用工密集的乡场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主要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资支付暂行条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管理办法》、《刑法修正案八》等法律法规;深入到用工密集型企业、建筑工地开展走访座谈等活动,了解答复职工疑难困惑,特别是工资发放情况和其他相关权益。
预防为主,加大监察力度,变被动为主动,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无拖欠。深入到用工密集型企业、建筑工地加大监察力度,主动监察工资发放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社会保险参保情况。特别是建筑工地要求造好职工花名册、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造好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及留好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备查,确保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直接发放到工人手中。
畅通举报。投诉电话0818-7203376和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安排专人值班,确保举报、投诉及时。建立“快立、快查、快结”的三块机制,对举报、投诉的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截至目前, 渠县 人力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分,悬挂宣传标语12副,发放劳动合同文本2300份、职工花名册1000份,接受群众举报、投诉案件5件,主动监察用人单位87户,下达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37份,到11月中旬共帮助1267名民工收到工资620万余元。(徐齐川 蒋滨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