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汛公告第4号

06.09.2021  15:16

渠县 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防汛公告

第4号


  根据渠江上游巴河、州河流域雨情水情变化趋势,渠江三汇洪峰于6日6时左右到达,水位将上涨至19米左右;渠江渠城洪峰于6日12时左右到达,水位将上涨至19米左右。经会商研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从9月6日5时起,将防汛三级应急响应提升至防汛二级应急响应,全县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除抢险和民生保障人员外,全县实行停工、停课、停产、停业、停运、停航。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停工停产的企业,要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备,并做好应急防范措施。请县教科局、县卫健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县港航中心等部门监督实施。请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及广大居民及早做好防洪避险工作,由于上游和我县降雨仍将持续,请随时关注我部发布的最新汛情消息。


  2021年9月6日5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