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汛公告第8号

24.08.2021  10:41

渠县 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防汛公告

第8号


  根据水情变化,结合我县天气趋势和全县江河水情,经会商研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从8月24日9时30起,解除8月22日12时发布的四级防汛应急响应,转入正常工作程序。请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雨后核查、灾情核报等工作。


  2021年8月24日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