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 人民政府防汛抗早指挥部
防汛公告
(第2号)
根据水情变化,结合我县天气趋势和全县江河水情,经会商研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从10月8日8时起,解除10月7日7时发布的四级防汛应急响应,转入正常工作程序。请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雨后核查、灾情核报等工作。
2021年10月8日8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