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由“监督” 向“监管”转变

13.04.2022  16:57

  近年来,党中央和全国人大提出“人大预算审查的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人大对预算的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这体现了预算管理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同时也对人大加强政府预算审查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渠县 人大常委会顺应工作新要求、适应监管新常态,在预算审查由“监督”向“监管”转变实践中做了积极探索。

  一是围绕资金使用,预算审查重点向财政支出和政策拓展。

  坚持以财政资金为主线,每年选择一至二个专项资金,从预算的编制、执行到决算,全过程开展跟踪监督,把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相关政策执行落实紧密结合,透过资金拨付使用的现象,审查政策执行落实的本质。

  二是紧盯项目建设,预算审查内容向全口径和全过程覆盖。

  从项目的立项、审批、建设、管理、决算,实施全过程监督。一是规范制度约束。出台《 渠县 人大常委会县级政府性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监督办法》,对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每年报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对单项投资1亿元以上的项目,常委会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单项表决。二是开展跟踪监督。年度投资计划经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对项目的建设情况开展跟踪监督,发现相关项目推进不力、问题突出的,人大常委会发出审议意见,对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要求政府审计部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结果。三是加强项目实施监督。建立并实施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度,对今年人代会上人大代表票选出的10项民生实事,制定具体监督办法和年度监督方案,明确监督的内容重点、方式方法和结果运用,使人大开展票决项目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突出绩效管理,预算审查关键向使用效率和效果聚焦。

  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把预算绩效理念贯穿于预算审查批准、预算执行监督、预算调整审批、政府债务监督、国有资产监管、决算审批等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全链条。督促政府及财政部门先后出台了《 渠县 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渠县 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目前, 渠县 已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初步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四是转变监督思路,预算审查方式向全面监督和管理转变。

  制定《 渠县 人大常委会县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进一步规范预算审查监督的原则、内容、重点、程序、方法,使人大预算审查监管工作有章可循。主动事前介入预算编制,从年度预算编制口径的制定、编制思路的确定开始,做到提前沟通、掌握政策、了解情况、及时反馈,不断提高预算完整性、准确性。改进预算调整审批办法,要求政府及财政部门对预算调整事项及时报请人大常委会审批,超过规定时间的人大常委会一律不再审批,拒绝“先上车后补票”,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是强化能力建设,预算审查水平更加专业化、信息化。

  在机构设置上,县人代会设立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设立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下设副科级事业单位—财政经济咨询服务中心,增加事业编制8个,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预算审查监督提供专业力量支撑。在人员配备上,选调具有审计、财政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的2名同志到人大任职,公开招考1名财政学专业年轻同志,进一步优化预算监督人员专业和年龄结构。目前,预算监督人员中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1名,会计师2名。在硬件设施上,建成集多功能会议、预算联网监督为一体的会议室,配备了20台升降式电脑和大屏幕电子显示屏,预算审查监督更加信息化。

   渠县 人大及其常委会在预算审查监管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但是与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下一步将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不断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