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五步法”规范缓征社会抚养费工作流程

11.03.2014  17:59

   渠县 着力健全完善征收标准、过程、结果公开和征缴、收支分离的“三公开、两分离”征管体制,采取“五步法”规范缓征社会抚养费工作流程。

  统一计征标准 。县政府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统一制发社会抚养费计征标准并公布于众。

  规范缓征条件 。征收社会抚养费个案,原则上一次性计征,特殊情况不能一次性足额交纳的,由当事人书面申请,申请缓征的理由包括:重大自然灾害导致财产严重损失的家庭;残疾人或有重大病病人的家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其它原因导致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

   严格审批程序 。乡镇计生办向当事人送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审批书》,缓征对象须填写《社会抚养费分期缴纳决定书》,村(居)委及时对书面申请理由进行核实,协助乡(镇)计生办做好调查取证工作,经乡镇人民政府讨论决定并公示一周,群众无异议后,村(居)委、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在《社会抚养费分期缴纳决定书》上鉴字并加盖公章,报县人口计生局审批,当事人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银行交款。

   健全电子档案 。乡镇计生办将《社会抚养费征收审批书》、《送达回证》、《社会抚养费分期交纳决定书》、征收入库票据、调查材料扫描上传县网络管理平台,录入社会抚养费征收卡。

   强化执法监督 。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公室负责及时核对《分期交纳决定书》,与电子档案无误才开具《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县人口计生局领导、纪检组监察室和有关股室可随时上网查询征收档案,确保征收工作规范运行。(田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