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城矿业遭遇官司过山车:“假公章”如何获得“真赔偿”?

25.08.2014  17:03

      央广网成都8月25日消息(记者刘涛)央广网8月初曾对四川会理县渝城矿业开发(渝城矿业)公司官司遭遇“过山车”一事做了详细报道:仲裁裁决渝城矿业获赔460万元,法院判决渝城矿业赔偿会理县洪川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洪川桥)2500万元。一样的官司,天壤之别的判决结果引发了众多猜测。

   洪川桥涉嫌伪造公司印章

  一份几百页的厚厚评估报告,是一审的四川凉山州中院委托司法四川金达资产评估公司做的评估报告。这份评估报告对渝城矿业与洪川桥引起纠纷后,对洪川桥造成的损失做了详细评估。正是这份评估,成为一审的凉山州法院和二审的四川省高院判决渝城矿业向洪川桥赔偿2500多万元的重要依据。

  但就是这份重要的评估报告,却存在涉嫌伪造公章、抬高评估损失的嫌疑。

  在这份厚厚的评估报告中,大多是没有公章的手写收据,多到数万元,小到几十数百元都有。记者随即选择了几个盖有公章的公司,从工商部门查阅后发现,“攀枝花龙祥矿山设备中心”与“顺祥机电总汇”这两家公司并不存在。攀枝花巴斯箐机电市场管理方非常肯定地说,他们市场也没有这两家营业部。

  而在评估报告中,2011年5月10日、11日,“攀枝花龙祥矿山设备中心”与“顺祥机电总汇”书面证明,二选厂现场清理有实物无账机器设备是他们出售给洪川桥矿业公司的,金达资产评估公司据此评估所有设备价值170余万元。

  评估报告还显示,2008年5月20日,攀枝花汇林商贸公司和洪川桥矿业公司有贸易往来,但工商部门的资料显示,这家公司注册成立于2008年7月。还没有注册成立的公司,如何跟别人有生意上的来往?

  渝城矿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有确凿证据表明,一审法院凉山州中院委托四川金达资产评估公司做的评估报告中,存在明显瑕疵,更为严重的是洪川桥公司以虚构的公司以及伪造的会计资料去评估,从而据此通过法院终审判决渝城矿业赔偿2500万元。

  渝城矿业已经准备相应材料,据此上诉。

   6千万官司为何只交了2.1万元诉讼费?

  案件的另一个蹊跷之处就在于,一审时洪川桥将起诉标的从180万元变更为6000万元,其诉讼费用只按180万元标的缴纳了2.1万元。案子就两审终审,判决渝城矿业赔偿2500余万元。

  相关法律专家称,在民事经济案件中,根本没有法律规定可以对企业法人诉讼费实行减缓免。只交了2.1万元诉讼费,却提出6000万元的起诉请求,在诉讼费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凉山州中院开庭审理并作出赔偿洪川桥2800多万元的判决,这其中耐人寻味。

  案件的另一个细节也值得注意,通过渝城矿业公司再审代理律师查阅一审的凉山州中院卷宗得知,洪川桥矿业于2010年3月22日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渝城矿业赔偿违约金80万元与直接及间接损失100万元,但在此之前的3月18日,洪川桥就缴纳诉讼费2.1万元:洪川桥如何知道自己的诉讼请求一定会被法院支持?

  就是这起诉赔偿180万元的2.1万诉讼费,直到凉山州法院2011年7月一审判决渝城矿业赔偿洪川桥矿业2880余万元,诉讼费依然还是2.1万元,而按照6000万元的起诉标的来算,洪川桥至少要缴纳30多万元的诉讼费用。

  “洪川桥公司以非常低的诉讼风险成本,去博弈非常大诉讼收益”,渝城矿业代理律师张宏志告诉记者说,“如果这样,在民事经济案件中,大家都可以这样做,耗用国家的司法资源,其次,承办该案法庭对洪川桥的诉讼费减免涉嫌违纪违法。

   没有履行的协议也纳入赔偿范围

  案件的另一个蹊跷之处就在于,渝城矿业和洪川桥并没有履行的协议资金,也被纳入评估公司认定的洪川桥损失范围。

  2007年5月10日,渝城矿业与洪川桥签订了一份“选厂出让协议”,出让款238万元。协议约定渝城矿业将其股权以238万元的价格出让给洪川桥,渝城矿业还出具了一张“二选厂出让预付金40万元”的收据。这实际上是一份双方都不会履行的协议,目的是让原来二选厂其他的股东转让其股份给洪川桥。

  渝城矿业代理律师张宏志介绍,实际上这就是一份没有履行的协议,也可以称之为假协议:如果说这份“选厂出让协议”生效履行了,那二选厂就是洪川桥一家的资产了,哪还会有后面和渝城矿业的承包合同纠纷,法院据承包协议审理判决的2880余万赔偿,不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既然渝城矿业都退出股份了,又何来渝城矿业在双方于2008年1月14日《内部承包协议书》严重违约?”,张宏志律师介绍说。

  就是这份没有履行的“选厂出让协议”238万元,被洪川桥公司交给金达会计师事务所鉴定,作为损失证据,被法院判为由渝城矿业赔偿。

  有法律专家认为,评估中原告方提供的假公章,涉嫌伪造会计凭证、假资料等参与评估,已经触犯了国家刑法,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侦查。

  案件的进展情况,中央台记者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