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渔政处检查宜宾泸州春季禁渔工作

20.03.2014  13:26

      3月11日至13日,省渔政处检查组对宜宾、泸州长江流域春季禁渔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会同宜宾市水产渔政局执法人员对岷江、长江河段水域进行了全面检查。在岷江段,执法人员现场查获一艘非法电鱼船。电鱼船为“三无”船舶,按照有关规定,该案件移交宜宾市翠屏区渔政站处理,该站随即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检查组在巡查中还发现川渔宜1020船正在对电鱼设备充电,执法人员当场没收电瓶1只、升压器1只,并通知船主接受调查和处理。检查组在沿江巡查的同时,对宜宾市渔舫进行了检查,在聚缘渔舫上查获3尾铜鱼,现场进行了处理。

      在泸州市,检查组一行首先乘渔政快艇对江阳区、龙马潭区长江江段江面、渔船主要停靠点进行了巡查,未发现有违规捕捞现象。随后,对江边部分渔舫经营水产品的情况进行了检查,也未发现有经营野生河鱼现象。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宜宾、泸州两市渔政部门进一步加强检查巡视力度,对重点水域组织力量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捕鱼行为,确保春季禁渔落到实处。

(渔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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