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扫墓用火不注意安全最高可罚3000元

03.04.2014  14:14

作为清明祭祀集中地之一,孖龙山提前打出标语牌,提醒市民文明祭祀。 南方日报记者 王良珏 摄

近日,外出祭祖扫墓的旅客逐渐增多。为加大对扫墓用火的管理,近日清远市颁布关于确保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安全的紧急通告。要求扫墓用火要开设安全区,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要在安全区内进行,对拒不执行扫墓用火安全管理的,依照相关规定将处以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扫墓用火开设安全区

根据通告,要求市民要自觉落实扫墓用火安全措施。扫墓用火要开设安全区,将坟墓四周2米范围的杂草割除干净,并准备好应急扑火的用水和工具;扫墓人员要将香烛周边的鞭炮纸屑清理干净,在确保没有任何森林火灾隐患的情况下才能离开。

清远是林业大市,保护森林生态环境是市民的共同责任,对拒不执行扫墓用火安全管理的,将依照《森林防火条例》处以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旦扫墓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在场人员要从火尾处接近火线,紧贴着火线自下而上快速扑救,同时拨打110或12119报警。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一旦接到森林火灾报警,要快速组织森林消防队伍扑救,将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明火做到人走火灭

记者从清远市消防局了解到,去年清明节所在的4月份,清远共发生火灾44起,直接财产损失超过200万元。

为应对清明节火灾防范工作,日前,全市公安消防部门已经开始对公墓、陵园、寺庙等祭祀场所及文物古建筑、旅游风景区等人员聚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并督促与清明节紧密相关的场所、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特别要求对集中燃放鞭炮和焚烧香、纸、烛的场所确定责任人,在祭扫高峰时刻,消防部门还将派出消防警力对易发火灾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流动巡逻或现场监护,一旦发生火灾或其他灾害事故,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消防专家提醒市民群众,清明祭祀时,烧纸、焚香、燃放鞭炮应到指定地点,或放在铁桶内燃烧,严禁在山林、杂草密集地段使用明火、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炮竹等,明火要做到人走火灭。刘阳 张俊

清明踏青出游

勿乱采食野菜

■提醒

清明节前后正是盛产野菜的时候,很多市民外出踏青时会顺手挖一些野菜回来“尝鲜”,但其实吃野菜有禁忌,医务人员建议市民,不认识的野菜或路边的野菜千万不要随便吃,以免引发食物中毒。

医务人员介绍,比较常见的野菜如白花菜、雷公根、蕨菜类等是经过相关部门审定验证过的,没有毒性,吃了不会出问题。其他渠道来源不明的野菜,因生长环境被污染和其本身也有潜在的毒性,如处理方法不当容易造成中毒。对野菜种类不熟悉的人们不要采挖或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