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原环保局长受审 曾称分分钟搞垮一间厂

12.07.2014  06:49
昨日,清远市清城区法院,被告人陈柏和过堂。 清远日报实习生 田剑敏 摄

  脚穿一双灰色休闲鞋,花白的头发,发型毫无修饰,精神状态还不错;上身T恤外套着一件写有“清看1510”黄马夹囚服,左手拿着起诉书,右手拿着一支圆珠笔,他走进法庭,坐在了被告席上。

  昨日,曾放言“分分钟搞垮一间厂”的清远市清城区环保局原局长陈柏和,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在清城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面对公诉机关指控他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两项罪名,他只承认受贿1.4万元。对于之前他自己在侦查机关供述受贿25万元的事情,他称:“我在庭上讲的是事实,以前供述不是事实,我当时备受媒体压力,又被双规,精神不佳,出现幻觉。

  公诉机关指控陈柏和涉嫌犯罪的事实:

  滥用职权:指使他人非法变卖被扣押物品

  2011年7月,清城区环保局接到投诉后,对位于该区石角镇一家无牌无证电镀作坊进行环保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该局查扣了该作坊放在仓库内一批化工废液以及铜板、电镀挂件等贵金属物品。

  对于现场查扣的铜板、电镀挂件等贵金属物品的处理,时任清城区环保局局长的陈柏和为谋取私利滥用职权,在没有出具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指使某化工贸易公司法人代表张刚派人将扣押的这些物品非法变卖,事后没有将变卖所得的款项退给被扣厂方。陈柏和从中分得人民币一万元。

  受贿:收受四企业共计贿赂金25万元

  2010-2013年8月,陈柏和在担任清城区环保局局长期间,在对清城区相关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及协助年审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辖区某化工贸易公司、某金属电镀厂的法人代表送给的人民币8万元。

  2010- 2013年,陈柏在帮助某农牧公司协助处理环保执法及环保工程验收过程中,多次收受该公司经理王成送给的人民币5万元。

  也是同一时期,陈柏和在帮助广州某环保工程公司介绍环保业务以及审批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该公司职员王威经手送的人民币共计12万元。

  案发后,陈柏和退出赃款25万元。

  翻供:在检察机关、看守所都神志不清

  当公诉机关念公诉书和举证的时候,陈柏和看着公诉书不停用笔划着、记着,并写出了自己的反驳意见。他辩解的时候条理清晰。

  陈柏和说,滥用职权方面,觉得于情于理于法欠公平,他当时是根据领导的指示到了现场,并没有授意清城区环保局副局长房某把贵金属物品清理走,所有事情都是房某自己处理的。“我不承认我有滥用职权的行为。

  受贿罪方面,陈柏和认为,他没有收受某化工贸易公司、某金属电镀厂的法人代表送的8万元,“我承认我有介绍他给市环保局的有关人员相识;农牧公司是市局审批的,我承认我于2013年收受过5000元”;对于广州某环保工程公司,他承认收了3宗钱,“每宗各是3000元,一共9000元”,“对滥用职权罪我不认罪;受贿罪方面,我确实收过14000元,我认罪。

  以前供述是否事实?陈柏和回答法官:“我在庭上讲的是事实,以前供述不是事实,我当时备受媒体压力,又被双规,精神不佳,出现幻觉。

  为何以前供述受贿25万元?陈说:“我当时在检察机关、看守所都神志不清,出现幻觉。

  是不是今天也有可能神志不清、出现幻觉?对此,陈说:“不会,我现在非常清晰。

  回应:“酒后发表不当言论

  去年12月9日,市民李琳女士拿着一段录音材料实名举报环保局局长陈柏和,她的证据是一份长达8分钟的电话录音。录音中自称陈柏和的男子正与其他人商量如何勒索辖区内企业的钱财。

  李琳为清远本地人,她称自己因工作关系常与陈柏和保持联系,但那段时间陈柏和却不接自己电话。去年12月7日晚11时16分,她用另外一部手机打通了陈柏和的电话,但陈柏和一直没跟她说话,也没挂断电话,李琳便一直在听电话中传出的现场声音。

  陈柏和在电话中侃侃而谈,称“8个街镇,每个都交100万(人民币),做两次就可以收手,你看他敢不敢揭发……你要明白一个道理,就算没有我陈柏和做,一样会有陈二,陈三、四会做。其实我什么都不用做,只要找一两间厂,到了那里打麻将,就可以盯死那些厂长,他们就会乖乖送钱给我了……

  该区纪委接到举报后,随即介入调查,并于去年12月13日正式成立专案调查组,对此事立案调查。随后,陈柏和被免职,相关部门通过立案调查发现,陈柏和的上述涉嫌犯罪事实。

  昨日,关于李琳和陈柏和的关系,法庭并没有涉及。不过庭审过程中,陈柏和还是对这段举报录音进行了简单的回应。他说,他一直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工作33年,入党28年,都是勤勤恳恳的,干部公休假都没有休过,他感谢党的培养,都是把工作摆在第一位的。“我因酒后发表不当言论,不慎被他人录音,造成不良影响,我表示深深道歉。

  昨天一天5个小时左右的庭审中,陈柏和自我辩护的思路清晰,神态平静。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将择日宣判。

  (文中除陈柏和外,其他人均为化名)

  [陈柏和被控受贿事实]

  ●在执法、年审过程中,收受清远市清城区某化工贸易公司、某金属电镀厂的法人代表送给的人民币8万元

  ●帮助处理执法、环保工程验收,收受某农牧公司经理王成送给的人民币5万元

  ●帮助广州某环保工程公司介绍环保业务以及审批过程中,多次收受该公司职员王威经手送的人民币共计12万元

  8个街镇,每个都交10 0万(人民币),做两次就可以收手,你看他敢不敢揭发……你要明白一个道理,就算没有我陈柏和做,一样会有陈二,陈三、四会做。其实我什么都不用做,只要找一两间厂,到了那里打麻将,就可以盯死那些厂长,他们就会乖乖送钱给我了……

  一直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工作3 3年,入党28年,都是勤勤恳恳的,干部公休假都没有休过,感谢党的培养,都是把工作摆在第一位的。因酒后发表不当言论,不慎被他人录音,造成不良影响,我表示深深道歉。

  ——— 清远市清城区环保局原局长陈柏和

  回放

  陈柏和案

  2013年12月9日,有市民持手机通话录音,向清远市清城区纪委实名举报陈柏和违纪,称陈柏和向其他人讲授如何利用手中的职权来敲诈勒索辖区企业。

  2013年12月13日,清城区纪委通报,当天成立对陈柏和的专案调查组。

  2013年12月31日,清城区政府对外通报,称关于举报陈柏和的电话录音内容属实,同时发现陈柏和还涉嫌其他违纪问题;经清城区委决定,免去陈柏和的清城区区委委员、区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并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2014年1月6日,清城区检察院以陈柏和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立案侦查。1月7日,陈柏和被刑事拘留。

  2014年6月11日,清城区检察院通报,陈柏和因涉嫌构成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于近日依法向清城区法院提起公诉。

  2014年7月11日,陈柏和滥用职权、受贿罪一案在清城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法院择日宣判。

  采写:清远日报见习记者洪会强 南都记者 张昊 任先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