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清理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工作会召开

12.05.2014  13:21

  5月9日,我县清理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工作会召开。会议要求,加大力度对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进行清理,没有严格执行人事政策的人员,在5月31日前必须清理规范到位。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马军,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谋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陈谋传达了《关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清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通知规定,为进一步严肃人事、编制、财政工作纪律,切实解决财政供养人员在编不在岗吃财政“空饷”,虚报、瞒报、伪造、冒领财政资金问题,我县还将对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被开除、辞退或辞职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补贴的人员,已调整工作单位未转移工资关系的人员、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兼职兼薪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等进行清理。

  马军要求,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把握政策,规范程序,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情况准确、分类准确、政策执行准确。在实施的过程中要注意时间节点,通知在编不在岗人员回单位上班,在5月31日前未回来上班的,单位再通知一次,限定在6月15日前必须回单位上班,否则,按人事政策给予辞退和辞聘处理。没有严格执行人事政策等其余类型人员,在5月31日前必须清理规范到位。要进一步规范程序,加强政策宣传,把握好舆论导向,做好清理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社会稳定。(何俊笼 廖亚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