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清理政府闲置资产 首批价值54亿
黑龙江省省长陆昊强调,黑龙江省的市场化改革向纵深推进要通过市场机制更公正、更有效率地配置财政供养的人力资源、公共资源、资产和财政资金,将其投入到创造社会财富、能够形成现金流和税收的生产性部门,释放发展潜力,为全省人民创造更多财富。
据了解,相关工作会议还对今后开展该项工作提出了八条意见。
一要继续全面了解情况。凡与办公没有直接关系或办公作用发生变化的无效、低效办公资产,都要如实上报,纳入清理范围。
二要对证照不全的政府资产依法依规、尽快补充办理相关资产证照。三要纠正各种违规的在租资产合同,坚决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
四要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将所有政府系统非办公类资产出租、拍卖形成的收入全部收归省财政厅,履行终极财产所有人职责。
五要妥善处理资产回收单位的人员安置问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成立省事业单位创业就业服务中心,过渡性安置相关人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及时配置到有合理需求的岗位或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单位,做好社保衔接工作。
六要妥善处理收回的非办公类资产配置工作:能拍卖的直接拍卖给市场主体,形成经济活动,促进区域繁荣发展;慎重转化为替代目前用财政资金外租的办公用房,面积从严掌握,节约财政资金;公开招标、竞争性选择专业经营者,有效提供给高新技术孵化基地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有经营性活动和能力的事业单位要转制为企业,核定为国有企业资产。七要充分披露拍卖资产信息,集中发布,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八要集中清理所有省外政府资产,决定撤销省政府驻天津办事处、省商务厅驻大连办事处、省商务厅驻秦皇岛办事处,编制收回,资产拍卖,人员身份待遇不变,安置到需要的新岗位上。有关部门要增强紧迫感,合力推动工作。
对瞒报非办公类资产的部门单位,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给予处分。对执行工作不到位的,省监察厅要严肃查处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