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决定 创新立法共护一江清水 云贵川三省加快推进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

12.04.2021  10:41

 

  一水连三省,滋养云贵川。贵州、云南、四川三省人大常委会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第二次秘书长联席会议4月9日在成都召开。会议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关于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的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推动云贵川三省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座谈会”精神,商议贵州、云南、四川三省“关于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决定”及相关事宜,加快推动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工作。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洪波出席会议并致辞。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贾瑞云主持会议。

 

 

  会议达成了加快推动“云贵川”三省共同立法保护赤水河流域的共识,云贵川三省将以“决定”+“条例”的方式推进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强化流域共治,增强共同立法的整体性和针对性。

 

 

  杨洪波指出,四川省委、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三省共同立法保护赤水河流域工作,省委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请示报告,密切与云南、贵州兄弟省份的沟通协调,全力推动共同立法工作。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协同云南省人大常委会、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共同学习领会栗战书委员长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推动云贵川三省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座谈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举措,增进合作共识,积极推动共同立法相关工作。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三旗、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韩梅分别作发言,介绍本省赤水河流域保护工作情况及相关立法情况;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智刚作《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保护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的起草说明。与会人员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进行了讨论发言。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责任、统一防治措施的“五个统一”要求,《决定(草案)》的起草突出共同保护,创新立法形式。通过赤水河流域三省协同保护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保护标准、保护措施和保护要求的协同统一,进一步强化三省共同的法定责任,统筹推进流域的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共同推进赤水河流域保护与绿色发展。同时,通过三省共同决定的方式就赤水河流域保护重大问题作出共同承诺,通过条例的方式细化三省保护赤水河流域的防治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增强立法的整体性和针对性。

  据悉,三省人大常委会将聚焦共同关注的问题,对决定草案(讨论稿)加强研究论证,科学构建制度设计和条款内容,按照统一名称、统一内容、统一公布和统一施行时间的原则,抓紧完善《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保护的决定(草案)》文本。在《决定(草案)》基础上,三省人大常委会将尽快修改完善本省条例草案,同步提请各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力争今年5月底完成立法任务。

  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一级巡视员王凤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到会指导并讲话。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吕华,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田万国、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梁伟华等参加会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