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小区横幅挂“祝节日快乐” 业主:感觉怪怪的
正值中国传统节日清明节期间,乐山城区水晶城小区门口的一道横幅,在被拍下发在网上后却惹来了争议。因为横幅的内容是,“恭祝全体业主节日快乐!”
有业主对此表示反感,清明节是外出扫墓、祭祀亲人的日子,怎么快乐得起来?还有业主表示,假如有人对自己说“祝你清明节快乐”,虽然说不出哪里不对,但听起来心里总觉得别扭。
那么,清明节到底能不能祝福节日快乐?这也引发了网友的广泛讨论。
业主吐槽
清明节祝节日快乐合适吗?
4月3日,家住乐山城区水晶城小区的业主朱先生刚扫墓回来,无意中发现小区大门外有一道大红色的标语“宏洲物业恭祝全体业主节日快乐!”“清明节要扫墓、祭奠先人,怎能说快乐呢?”朱先生满腹疑惑,清明节挂这样的标语合适吗?
当天,网友“七里香的山坡”也在新浪微博上晒出了水晶城小区门口这条标语的照片,并表示,“(小区的)每个门都挂一个,这个物业太牛哄哄了,求此小区业主的心理阴影面积。”该网友配发的照片显示,小区的前后大门上方各悬挂了一幅内容相同的标语。
“我也不知道好久挂的这标语,好像有段时间了。”该小区业主宋先生认为,以前还没太在意,但这几天正逢清明假期,在这特殊的日子里,看到这样的祝福标语,确实感到有点怪怪的,不符合这节日的气氛,“我也说不出来哪里不对,可是心里觉得怪怪的”。
“现在的人是不是太无聊了,啥子节日都要祝快乐,连清明节都不放过。”该小区业主吴女士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她在今年清明期间还收到了两条“清明节快乐”的信息,一看就是群发的,最让吴女士觉得不爽的还是信息的内容:“哪有祝人家清明节快乐的,我觉得很晦气,像是一种‘诅咒’,看着就生气,哪里还快乐得起来……已经直接把对方拉黑了。”
物管回应
春节前挂的 还没来得及取下
3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联系上水晶城小区的物管相关负责人,对方称,这条横幅是春节前挂的,主要是营造节日的喜庆氛围,还没来得及取下来。不过,这条横幅也不是专门针对某一个节日的,一年中还有很多节日,如元宵节、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可以通用“祝节日快乐”。
对于部分业主提出的“清明节祝节日快乐是否合适”的质疑,该负责人未作过多解释,只是表示,如果确实有业主感觉心理不适,他们将立即把横幅取下来。3日下午,业主宋先生反馈说,在接到部分业主反映后,物管已经把标语取下了。
原来并非物管刻意在清明挂上祝福标语,看来只是误会一场。不过,这却引发了一个众多居民和网友热议的话题:有人坚持认为,清明就是祭祀逝者的严肃节日,没法快乐起来,而且祝别人清明节快乐,很容易引发对方觉得别扭,这种表达不太恰当;但有人表示,清明意在纪念而不是非要很沉重地过节,并且,清明恰逢春天,应尽情享受春光,并认为,清明节目前还是国家法定假日,说一句节日快乐也无妨;另有人持无所谓的中立态度,“说的人可能是好心,听的人会不会太过于敏感了,或者过度解读了?”
成都商报记者 顾爱刚 图片来自网友
观点PK
正方:
清明不只是扫墓 祝快乐并无不妥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特约研究员、文史专家魏奕雄介绍说,从民间习俗来讲,清明节又称寒食节、禁烟节。古代在清明节前一两天为寒食节,要禁燃烟火,只吃冷食,不过,因寒食和清明离得较近,后来便合二为一了,清明节成为了节气和节日的结合。
清明节到底能不能祝福节日快乐?“之所以引起争论,是因为人们对清明节的内涵了解不够深。”魏奕雄认为,在古代,扫墓只是清明众多传统习俗中的一个,除了有祭奠逝者的悲伤,更有万众郊游、踏青、戴柳等种种欢乐,所以清明节“祝节日快乐”并无不妥。
反方:
应尊重大众认知 避免引尴尬反感
四川社会科学院教授、社会学家胡光伟认为,清明节是我国传统节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古人过清明最重要的习俗虽是祭祀,但还会踏青、放风筝、吃寒食、插柳、荡秋千、蹴鞠、马球、射柳等。
“清明时祝快乐虽并无不妥,但也要因人而异。”胡光伟表示,既然在不少人眼里,总是会把清明与祭祀、死亡、鬼神等字眼相联系,那么在做类似表达的时候应该谨慎,特别是应该尊重他人的认知和习惯,避免引起尴尬和反感,“除非你知道对方能坦然接受并不会生气,否则最好别发这样的祝福信息”。
新闻背景
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并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从这一年开始,清明、端午、中秋等中国传统年节被正式确立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对此,有专家认为,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年节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和深厚的历史背景,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将这些传统节日增设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利于弘扬和传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发掘传统文化的丰富内涵,扩大中国文化在国际上的影响,增强全世界华人的凝聚力;有利于人民群众开展各种与节日主题内容相符的活动,如清明节扫墓、祭祀祖先,端午节的赛龙舟、尝粽子,中秋节人相聚、赏明月、品月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