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抓好“清明”、“五一”期间道路运输组织和安全工作

03.04.2014  16:50
  一是强化安全监管。针对2014年“清明”“五一”小长假的运输特点,各地道路运输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切实抓好安全源头监管,确保假日期间安全责任和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深刻汲取南充“3.6“、泸州“3.25”重大道路运输行车事故教训,按照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加大对道路运输企业,特别是超长客运、旅游包车和农村客运企业的整治力度,督促客运企业组织驾驶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杜绝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行为,强化车辆调度管理,防止车辆私拉乱跑。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组成督查组,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运输企业和车站做好假日运输各项工作;组织安全督查组,深入汽车客运站、重点旅游集散地开展安全督促检查工作,重点督查“三不进站、五不出站”、GPS管理使用等制度的落实,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三是完善运输组织。认真调查了解各地假日旅客流量、流向、流时,重点掌握踏青、扫墓客流,以及旅游团队和散客旅游需求情况,制定运输组织预案和应急预案,根据实际需求备足运力。对于车站、机场、景区、商业中心等旅客集中地点,增投公交运力、加密公交班次、延长公交运营时间;出租汽车驾驶员合理调整交接班时间,确保在旅客出行高峰时段全部投入运输,最大限度满足旅客中转换乘。

  四是严格市场监管。加强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旅游景区旅游客运车辆和客运站场的监管,严厉打击班线、旅游、出租客运各种违规经营行为;各客运站加强战场秩序管理,严禁危险品进站上车,维护假日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
我省出台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指导意见 明确21个市州重点布局产业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区域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