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两年记满12分 “混日子”民警请走人!

22.09.2015  09:21

——简阳在我省率先探索民警退出机制观察(上)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刘宏顺)在不少人心中,民警等公务员只要大错不犯,即使小错不断,单位也拿他也没办法。但这样的情况,在地方新一轮的警务机制创新中正被打破。

“前两天,又有一名民警因办案程序出错,被扣2分。”9月7日,简阳市公安局局长钟世斌向记者介绍,该局2012年底起,在我省率先探索民警过错管理,2年内警察因过错记满12分,将“直接走人”。

为何要实施民警过错管理?退出通道如何打通?探索3年,成效如何?

“混日子民警怎么管?”

发生多起破窗盗车案 部门却相互推诿

这是逼出来的改革。

2011年底,简阳3天发生了7起车窗被破盗窃财物案件,“派出所和刑警大队都过去了,但群众还在不停打电话,没人勘查现场”。钟世斌回忆,那时自己刚到简阳市公安局履新不足一个月,晚上特地召集派出所和刑警大队研究案情,“但派出所说,刑事案件不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刑警大队又说,案子太小不够立案标准”。

“一起简单的侵财案件也相互推诿,队伍中的懒散现象由此可见。”钟世斌说。

很快,一项由局党委成员牵头的调研报告汇总到该局纪委书记樊庆手中:“我们发现队伍主流是好的,70%的人责任心较强,有执行力,但还有20%的人工作打折扣、讲条件,8%的人不做事、不上班,常年请病假,不在工作状态,还有2%的人就是捣蛋惹事,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但就是这30%的人,直接关系到警察队伍履职状态。钟世斌介绍,自己翻遍当时的内部制度,能震住混日子的民警还真没有,换句话说,只要不被判刑,即使犯再多小错误,饭碗不会丢,“混日子民警怎么管?”

改革势在必行。

“很快有人撞枪口上!”

26种问责情形出台 经侦大队领导被免职

2012年底,经过大半年酝酿,《简阳市公安机关民警过错记分管理办法》出台,26种问责情形矛头直指政令、警令不畅,民警不思进取、纪律松散等“日常小错误”。

根据管理办法,“有警不接或回访不到位”要问责,“案件不出现场”要问责,“对服务对象耍特权,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要问责......

此外,根据每一种问责情形的严重程度,当地还设置了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十种处理方式,每一种方式都对应了相应的分值,如书面检查扣1分,诫勉谈话扣2分,党内严重警告扣3分,被采取禁闭措施扣5分,被开除党籍一次性扣12分。

“很快有人撞枪口上!”简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刘福能回忆,2012年底,时任经侦大队某领导带几名同事工作期间开警车到外地旅游,“被查实后,该干部当即扣5分被免职,同时贬到很边远的一个派出所从事普通民警工作,其他几名民警也全部扣分”。

扣分直接和民警绩效与晋升挂钩。樊庆介绍,被扣分民警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当年也一律不得晋升。

“改革该如何继续?”

清退混日子民警 不能只靠公安一纸办法

但随着逗硬力度加大,刘福能却有了点“骑虎难下”的感觉,“扣完12分怎么办?仅靠公安一纸办法,就能让一个在编公务员说走就走?改革该如何继续?”

钟世斌介绍,经过争取,2013年初,简阳市委成立“对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人员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当年2月,简阳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对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人员的处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规定两年内记满12分的过错民警,将被列为清调和辞退对象。

如何确保清调和辞退程序公平公正?《意见》规定,市公安局把清调名单分报市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这些单位调查审批后,最终作出是否清调处理的决定。在接到清调处理决定后,民警开始待岗,三个月内自行联系公安系统以外的单位,落实到接受单位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三个月内仍未落实接受单位的,将自动予以辞退。且被清调、辞退人员五年内不得再录用为公安民警。截至目前,因为扣完12分,简阳市公安局已有2名民警被清调,2名民警被辞退。

“铁饭碗”的概念就此打破。28岁的简阳市年轻民警张兰月说,思想冲击“不亚于一场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