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强深度贫困县教师队伍 夯实脱贫攻坚教育基础
四川是西部人口大省和教育大省,长期以来,受地理环境、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基数大、民族组成复杂等因素影响,教育发展地区差异大、城乡不均衡,尤其是重点覆盖藏区、彝区等民族地区的45个贫困程度较深、社会发育程度偏低的深度贫困县,教师“引不进、留不住、教不好”的问题突出,教育发展整体滞后,制约脱贫奔康目标的顺利实现。近年来,四川省委、省政府坚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牢牢抓住“教育”关键和“人才”核心,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结合,大力加强深度贫困县教师队伍建设,全力提升教育质量,努力夯实脱贫攻坚和建设发展教育基础,聚智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实施教育人才振兴工程,为深度贫困县培养培育本土化教师
加强“本土化”教师培养。对接深度贫困县教育人才需求,从2018年至2020年,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上岗的方式,分3年为深度贫困县公费定向培养2400名教师。补足配齐所需教师。通过加大“特岗计划”教师本县籍考生招聘力度和教师公开考试招聘、直接考核招聘力度等,3年为深度贫困县补充教师1万名,确保到2020年深度贫困县教师总量达到7万人,充分满足教育改革发展需要。针对性提升教师专业水平。通过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一村一幼”辅导员培训提能、在职人员学历提升并享受相应特殊政策等,3年为深度贫困县培训教师4.9万人次,教师教不好的问题有效化解。
二、实施教师特殊招引政策,化解深度贫困县教师补充难问题
放宽深度贫困地区招聘补充教师的学历条件、职称资格条件和招聘管理权限,允许深度贫困县(市、区)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校),可直接考核招聘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规定考试招聘教师时,形成差额即可开考,且考试成绩计算比例由各市(州)、县(市、区)自主确定。允许深度贫困地区公开招聘教师,可结合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招聘地域范围、自主进行民族语言测试,可自主提高招聘条件要求。实行教师最低服务期限制度,规定深度贫困地区乡镇及以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违规借出或办理调动手续,确保教师引得进、留得住。
三、实施“一村一幼”计划,从根本上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
为提升民族地区特别是藏区、彝区等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帮助幼儿奠定普通话和智力启蒙基础,促进民族地区孩子学习发展和成长成材,自2015年起,启动实施民族地区“一村一幼”计划,按照“大村独立举办、小村联合举办”的思路,采取“一村一幼”“一村多幼”“多村一幼”等形式,利用闲置校舍、村级活动室等,开办幼教点,配备辅导员,组织开展以双语教育为主要的保育教育。截至目前,全省52个民族地区县(市、区)共开办幼教点4823个、招收幼儿20万名,覆盖8381个行政村。省财政按每个行政村配备2名辅导员、每名辅导员每月2000元的标准给予劳务报酬补助,累计补助辅导员34275人次。
四、实施教师待遇保障工程,增强深度贫困县教师职业吸引力
提高工资待遇。扩大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范围,明确最低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鼓励各地通过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和提高补助发放标准等方式提高教师待遇,个别深度贫困县农村教师每月最高补助标准近2000元;实行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同步调整联动机制,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建立激励制度。在认真落实艰边补贴、高海拔补贴和乡镇工作补贴的同时,支持、鼓励民族地区建立教师终身从教激励制度,给予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一次性奖励。优化生活环境。持续加强教师周转房建设,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4亿元,支持并带动包括深度贫困县在内的“老少穷”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教师周转宿舍1万余套,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切实增强教师的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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