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3年行政诉讼案件同比上升31.16%

25.01.2014  14:28

中新网深圳1月25日电 (郑小红 徐弘毅)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霍敏25日向深圳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作《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2013年深圳中院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规范公权力行使,一审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869件,同比上升31.16%,占广东全省的21.68%。

霍敏表示,在一审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判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的79件,行政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的241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210件,裁定不予执行116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1件,决定相关司法机关给予赔偿4件。

霍敏说,深圳中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进一步畅通诉讼渠道,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和赔偿申请人诉权;健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和行政案件裁决方式,做好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解决。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数据显示,深圳全市法院2013年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88015件,办结178894件;深圳中院受理各类案件32682件,办结27894件。

霍敏表示,2014年深圳中院将协同前海管理局开展前海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提速专项行动,建立适应前海发展需要的商事审判制度;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两年内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倍的“倍增计划”,进一步扩大基层司法民主。他指出,深圳将努力当好全面深化法院改革的排头兵,为全国法院改革继续攻坚探路、积累经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