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方:举报涉恐线索奖励金额不设上限

18.06.2014  00:57

  新华网深圳6月17日电(记者 李思佳) 记者17日从深圳市公安局获悉,深圳市公安局16日发布《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对举报涉恐线索实施重奖的通告》,发动群众共同防范、打击暴力恐怖犯罪。

  据了解,涉恐线索主要包括涉及组织、策划、实施或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等情况的线索,以及其他与涉恐活动相关的可疑人、事、物、车等线索。警方将按照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在涉恐案(事)件查处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及相关涉恐案(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情况,对举报人给予2000元至50万元不等的奖励。对于举报人提供的涉恐线索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奖励金额不设上限。

  记者了解到,群众发现或知悉涉恐线索,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也可前往深圳市各级公安机关进行当面举报、还可以通过短信、传真、来信、登录公安局门户网站等方式进行举报。警方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举报人所举报的内容应真实可靠。凡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或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行为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举报人自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12个月内,可亲自或委托他人当面领取奖金,也可要求将奖金汇入举报人指定的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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