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罗湖一社区矫正人员获减刑 填补空白

11.02.2014  12:44

为深圳首例 填补监外执行未兑现减刑奖励空白

没有想到在社区服刑也可以减刑,现在还觉得是在做梦。”这让社区矫正人员张明(化名)觉得很有感触。

1月2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罗湖区社区矫正人员张明因为多次受到加分和表扬,减刑半年。他的减刑,也是深圳市自2006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深圳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施行后,第一例社区矫正人员获减刑的案例。

据介绍,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对张明的减刑建议后,经调查核实张明在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情况后,依法作出了上述裁定。据了解,罗湖区社区服刑人员获减刑的案例,填补了深圳市监外执行工作未兑现减刑奖励的空白。(记者崔宁宁 通讯员徐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