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率先建犯罪记录制度 犯罪或影响入学就业

14.03.2014  08:07
昨日,深圳市公安局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办事处正式启用。 南都记者 王子荣 摄

  南都讯 记者郭启明 深圳市公安局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办事处昨日挂牌成立。将明确对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受理、查询、调档、制作等一系列工作,告别没有相关规定的历史,进一步方便深圳居民的查询办理。

  南都记者另获悉,深圳正在全国率先建立犯罪记录制度,目前的征求意见稿当中拟将部分犯罪记录内容纳入个人信用征信范畴,而为了让有犯罪记录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还拟建立前科人员积分档案,达到一定条件即可封存其犯罪记录。目前,该草案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办事处挂牌

  昨日上午,深圳市公安局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办事处正式挂牌成立。该办事处设在位于福田区竹子林紫竹六道18号东侧的市公安局刑侦局刑事技术处,主要负责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工作。年满14周岁,深圳市户籍或在深圳市暂住期满6个月(含)以上的中国公民,因出国(境)签证需要办理无犯罪记录公证可前往该处办理。

  另外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以无犯罪记录为条件的某种特定职业等合法事由而提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的,由用人单位出具公函可以前来查询。非因出国(境)等事由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的,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暂住证发证机关所属公安机关的综合办证中心办理,尚未设立综合办证中心的,可在户籍(暂住)地派出所办理。

   犯罪记录将影响入学、就业等

  南都记者了解到,深圳正在全国率先筹建犯罪记录制度,而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办事处的成立正是其中一部分。深圳市公安局刑侦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犯罪记录制度是现代社会管理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犯罪记录制度时刻提醒着公民,一个人一旦有犯罪记录,今后的入学、就业、出国、信用等都会受到限制。建立犯罪记录制度,将有利于提高公民的遵纪守法意识。这名负责人称,以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为例,部分犯罪记录的内容,还可以为特殊职业的雇主提供重要参考。

  以香港为例,2011年12月1日,香港警务处推出了“性罪行定罪记录核查”制度,即如果求职者需要从事照顾儿童或者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雇主可以要求准雇员到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办事处申请披露“”或“没有”曾犯性罪行。南都记者获得的《深圳市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征求意见稿》显示,深圳拟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将与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对接,将犯罪记录的部分内容纳入个人信用征信范畴。

  此外,深圳市公安局将与深圳市教育系统、银行业、保险业、家政服务业等行业协会建立沟通机制,在确保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强化犯罪人员信息数据的深度应用。

(原标题:深圳率先建犯罪记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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