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委法工委赴深圳开展《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30.10.2018  00:51

  10月23日至24日,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组成调研组赴深圳市开展《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调研组与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深圳市科创委进行了立法座谈,就《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现在的执行情况、对促进创新发展的作用、创新企业的市场退出机制完善有哪些措施、科技和金融深度融合机制、示范区建设和发展的组织管理机制、支持创新发展的法制环境建设等深入交换了意见。考察组一行还实地考察了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企业负责人、科技人员进行了交流。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黄智刚表示,深圳市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管理和立法等方面均走在全国前列,有着先进的理念、经验和做法,值得四川认真学习借鉴,对于进一步做好《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的立法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法工委行政法规处、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同志参加了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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