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年查获三名受贿基层执法队长

08.08.2014  01:04

中新网深圳8月7日电 (阮亚欣 孟广军)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综合执法队队长张庆云在查违中涉嫌受贿一案,7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开庭。

据悉,深圳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党工委委员、综合执法队(后改称规划土地监察队)队长张庆云于2014年7月8日被检方提起公诉。检方指控其利用职务之便,为违建者谋取利益,收受6名当事人贿赂共计现金人民币19万元、港币30万元。

深圳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7日称,随着深圳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违法建筑丛生,负责基层查违工作的执法人员,也成为职务犯罪案件的易发人群。近一年来,已有3名因查违受贿的执法队长被起诉,多名执法队干部被查办。因此,有媒体将执法队称为“高危职业”。

检察官称,90%以上的查违职务犯罪案件都涉及受贿。查违者和违建者之间,形成了一种“互利互惠”的默契。

2013年11月7日,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党工委委员、综合执法队(后改称规划土地监察队)队长张耀坤被提起公诉。检方指控其在查处违建等过程中受贿61.3万元人民币。

2014年2月11日,宝安区新安街道执法队队长严太龙被提起公诉。检方指控其放纵行贿人在其辖区内肆意违建,并帮行贿人优先承接违建拆除工程,受贿人民币74万元、黄金800克(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1.79万元)。

除上述人员外,还有6名曾任或现职的执法队副职干部因查违中涉嫌职务犯罪而被查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