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民政事业改革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06.01.2014  12:21

  本网讯(记者李秀东)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召开后,就如何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记者近日对市民政局局长邹仁见进行了采访。

  记者:如何进一步提升社会救灾救助保障水平?

  邹仁见:一是牵头开展好“暖冬扶困”行动。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年。二是提高减灾救灾能力。争取成功创建两个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加强对城区、重点乡镇应急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建设。三是严格落实孤儿保障政策,保证孤儿供养经费落实到位。在全市范围内创建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养老服务示范社区。四是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做好保障“三无”、“五保”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的服务工作,力推80岁以上高龄老人优惠政策落实。

  记者:如何全面深化民政事业改革?  邹仁见:一是深化社会救助工作改革。将试点城乡低保申请审批权限由县(区)民政部门下沉移交到乡镇(街道办事处),打造“阳光低保”。二是深化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取消“四类社会团体”筹备申请审批环节。三是继续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工作力度,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中心,成立社会组织发展基金,对具有创新性及发展潜力的公益慈善、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进行孵化、培育。四是力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出台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意见,让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订单”。五是深化养老事业改革。取消社会力量兴办非营利性养老福利机构前置审批,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非营利性养老福利机构,参与社会养老福利事业,对符合条件的直接颁发《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并指导其申请民办非企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