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

28.04.2014  12:45

  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国家和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四川省教育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分“总体要求”、“全面推进的重点改革”、“深入研究的改革课题” 和“保障措施”四个部分,总计4800字。
  《意见》明确提出五个方面20项改革,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突破——着眼发展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现代教育制度,着力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 能力现代化。到2020年,四川教育要形成与四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系统完备、服务完善、办学多元、管理科学、开放高效的教育制度体系,让人人享 有更多更公平的教育服务。
  《意见》指出,四川省将研究制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并适时向社会公布。研究制定高职分类招考、外语一年多考等专项改革实施办法,并适时进行试点。完善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等办法。全面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高考的政策。
  《意见》提出,要完善高校产学研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机制。推进“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程”,促进高校主动融入区域技术创新体 系。推进高校科研评价改革,加大成果转化在科研评价体系中的权重。建立科技成果信息发布制度和科技成果转化绩效公告制度。
  《意见》说,我省将研究探索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制度。完善“专升本”、中职学生对口升高职制度;倡导本科院校逐步建立学分互认 机制,完善开放大学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在线学习等方式,推行成人高校、继续教育机构学分累积办法,2020年基本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转换认定制度, 构建终身学习“立交桥”。
  《意见》表示,我省将大力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支持办好中外合作办学,完善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大力推进来华留学教育,健全留学生招收、培养、管理制度,提升来川留学教育质量水平。
  此外,还将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大学制度。进一步加强大学章程建设,启动省属本科院校章程制定核准试点,2017年全面完成地方高校章程制定核准工作,促进学校加快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向发全)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2014-2020年)全文链接:http://www.scedu.net/news/web/139634315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