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意见宣贯会的补充通知

03.11.2017  21:43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都高新区、成都温江区、泸州医药产业园、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岳池医药产业园、德阳高新区、省局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推进我省深化改革鼓励创新工作,我局决定召开四川省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意见宣贯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11月6日下午14:00

二、会议地点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A323会议室(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98号)

三、参会对象

(一)各市(州)局主要负责人;

(二)各市(州)局药品、医疗器械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2人;

(三)成都高新区、成都温江区、泸州医药产业园、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岳池医药产业园、德阳高新区分管负责人;

(四)省局办公室、法规处、行政审批处、药化注册处、医疗器械处、药化生产处、药化市场处、科宣处、规财处、人事处、稽查总队、省评审中心、省检验检测院主要负责人。

四、会议内容

(一)解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

(二)解读我省《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代拟送审稿)。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州)局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参会人员,并于2017年11月6日10:00前将参会回执(见附件)报省局药化注册处。

(二)参会人员请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不得迟到、早退。

(三)参会代表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联 系 人:朱芸、陈红美

联系电话:028-86786021

传真:028-86531957

附件:

参会回执.doc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