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对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再动员再推进

10.06.2015  20:13

 

6月9日,省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改革办主任暨试点单位工作会议,对全省公安机关“三项重点工作”和“两项机制改革”试点进行再动员、再推进。副省长、公安厅厅长邓勇强调全省公安机关要抢抓机遇、攻坚破难,以更坚定的信心、更有力的措施,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推动全省公安机关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再上新台阶。       

        前一阶段我省公安机关全面深化改革总体呈现出“全面部署、有序推进、成效初现”的良好态势。省厅党委立足实际,制定了全省公安机关“三化建设”、深化改革和法治公安建设实施意见,完成了四川公安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科学发展的三大顶层设计;2014年,由省厅牵头的7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一大批改革项目初见成效;今年部署的15项  “三化建设”、公安改革和法治公安建设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各级公安机关凝聚了改革的共识,形成了浓厚的改革氛围,各项改革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   

      邓勇强调,全面深化改革要抢抓机遇,进一步增强推进改革的自觉性。以这次会议为号角,全省公安改革即将进入全面推进、加快推进阶段,各级公安机关必须牢固树立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和进取意识;要找准路径,务求取得实效。全省公安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精神,要强化大局意识,自觉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下谋划推进公安改革,要准确把握政策,进一步明确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方向和重点,要坚持双轮驱动,统筹推进公安改革与法治公安建设。坚持立足本地实际,要立足省情,确保改革措施因地制宜,要围绕既定目标,抓好“三项重点工作”深化实施,要积极开拓创新,创造公安改革的四川经验。坚持突出当前重点,要在改革警务运行机制上出实招,要在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上显实效,要在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上见成果;要加强领导,确保公安改革扎实有序地推进。用“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来推动公安改革,要聚焦改革,要以身作则,要真抓实干。用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公安改革,要解决好“最先一公里”、“最后一公里”问题,要细化任务要求,严格落实责任,要健全完善机制,确保有序推进。用严格督促检查助推公安改革,要强化督导检查,要加强绩效考核。   

        成都、德阳、绵阳、广元等13地公安机关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与会代表还围绕《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问题的解读》与《关于县级公安机关警务运行机制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等开展了为期半天的分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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