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坚持严惩与激励并重深入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06.07.2018  18:59

 

威远县委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精神,紧盯群众关心关注,围绕脱贫攻坚头等大事,在深入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狠下功夫,努力提升威远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群众“满意度”。

一、凝聚“三股力量”,在统筹部署、协作联动上下功夫

(一)突出县委高位带动。县委切实担负主体责任,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双组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亲自对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制定《关于在全县脱贫攻坚领域开展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的责任分工方案》,将15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12个牵头部门,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二)突出职能部门主责监管。制发《关于加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动的通知》,建立纪检监察与扶贫领域14个职能部门联动机制,实现监督检查、问题线索移送、问题倒查责任追究、工作情况互通“四项联动”。

(三)突出纪委监委专责监督。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召开县反腐败协调小组专题会议,加强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移交、案件查办等环节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发挥反腐败协作的最大效能,持续保持专项整治高压态势。

二、严格“三项措施”,在信访排查、线索处置上下功夫

(一)信访排查“全覆盖”。对2016年以来扶贫领域信访反映开展“大起底”和“回头看”,设立“流动信访室”,构建来电、来信、来访、网络“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网络,畅通、拓宽发现问题线索渠道。

(二)信访处置“快车道”。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绿色“快车道”,实现问题线索即收即签即派即查。信访室、县委巡察办、县级职能部门受理或发现问题线索后第一时间收件,直送纪委书记签派,保证第一时间到纪检监察室核查处理。2017年以来,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36件。

(三)重大线索“会商制”。对扶贫领域重大问题线索定期研判,由纪委书记召集分管副书记、分管常委、承办室对重大、复杂问题处置进行会商。

三、狠抓“三项监督”,在专项督查、政治巡察上下功夫

(一)片区专项监督。实行县纪委常委分片统筹制,督促扶贫领域14个职能部门纪检组织,围绕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管理、惠民利民政策落实等内容,开展每2月一次的滚动式督查。落实扶贫领域专项巡察要求,目前已进驻8个镇的15个贫困村,移交问题线索7条。

(二)常态联合监督。采取“1+1+2”联合督查模式,由县纪委监委干部、派出纪检组组长及成员组成4个联合督查组,覆盖20个镇和脱贫攻坚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查22次,督促发现整改问题39个。

(三)驻镇执纪监督。落实驻镇巡查制,县纪委组建3个专项驻镇执纪巡查组,对6个镇开展驻镇巡查,发现扶贫项目、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的问题15个,立案查处28人,组织处理6人。

四、建立“三个机制”,在惩贪治腐、问责追责上下功夫

(一)建立“三抓一反查”工作法。抓住扶贫项目、抓住扶贫资金、抓住前期问题整改查找问题,根据发现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反查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通过该工作法发现问题39个。

(二)建立“1+1+N”办案模式。一个纪检监察室联系一个办案组,一个办案组统筹N个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对纪检监察室联系片区扶贫领域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和问题线索处置。

(三)建立“三立足三严查”机制。立足贫困村、严查行业扶贫资金,立足贫困户、严查产业扶贫项目,立足贫困人口、严查单项扶贫资金,通过该机制问责追责12人。2017年,全县立案查处扶贫领域问题82件82人。2018年以来,立案查处扶贫领域问题61件61人,批评教育、约谈等组织处理39人次,其中科级干部17人。

五、探索“三个步骤”,在激励干部、敢于担当上下功夫

(一)明确基本原则。坚持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四个原则,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六个要件”,对干部的错误进行综合分析,对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确保容错在法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

(二)实施容错纠错。在认真查处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民生项目等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基础上,落实好《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暂行办法》,特别是用好“四种形态”,实施容错纠错,大力支持担当者、创新者。今年以来,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组织处理及轻处分占比96%。

(三)大力激励保护。坚决贯彻落实市纪委《为党员干部澄清是非消除影响的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对党员干部被错告、诬告或者反映问题失实的,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消除影响。今年以来,为11名干部澄清是非。

六、夯实“三个基础”,在群众满意、巩固成效上下功夫

(一)夯实制度基础。印发《威远县脱贫攻坚作风纪律十要十不准》《致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的公开信》,进一步严明脱贫攻坚作风纪律要求,敦促党员干部主动说清违规违纪问题。出台《威远县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威远县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二)夯实公开基础。开展信息公开“大体检”,针对县级各职能部门、镇、村三个信息公开层级;围绕信息公开内容、公开及时性、公开范围三个重点和信息公开栏、信息公开备案登记、群众知晓率三个载体,开展信息公开专项督查,切实推动扶贫信息全公开、全透明,对9个村级党组织信息公开不到位予以问责。

(三)夯实监督基础。坚持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开展扶贫领域典型案件“一通报两评议三促进”,在案发地通报曝光典型案件,邀请群众对整改承诺和整改情况进行评议,促进整改落实更到位、干群关系更密切、纪检监察结果运用成效好,切实增加群众“获得感”,鼓励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巩固群众监督基础。今年,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件3期1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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