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局深入开展医疗机构在用设备类医疗器械专项监督检查

23.04.2015  19:37

一是 及时出台《遂宁市在用医疗器械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对象、重点品种、检查内容等。 二是 大力宣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医疗器械监管法规和专项检查要求。 三是 积极组织医疗机构进行自查,要求从设备的购进、贮存、使用、校验、维护、不良事件监测等方面进行检查。目前,遂宁市中心医院、遂宁市中医院等3家三级医疗机构和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等17家二级医疗机构已基本完成自查工作,对在用的医用CT、B超、心电图机、婴儿培养箱、自动/半自动生化分析仪等10个重点品种设备进行清理,共汇总上报952台设备相关情况,对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注册证号、规格型号、生产批号、使用科室名称、使用状态等作了详细登记。

下一步,遂宁局将组织各县区局、分局开展现场检查,加强督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据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等有关规定严格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