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明确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液体介质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19.01.2015  14:37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明确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液体介质范围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13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74号)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运输列入《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的液体介质范围名单》的17种危险介质的罐车进行全面排查

各市(州)、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从即日开始至1月底,对辖区内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开展一次全方位全覆盖的排查,排查运输丙酮、苯、甲苯、二甲苯、甲醇、汽油等17种列入《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的液体介质范围名单》的危险介质罐车,了解其安全状况,是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情况。按照《通知》要求,对每一辆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进行建档,并将相关情况抄送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生产企业、改装企业。

二、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生产企业、改装企业和使用单位要认真做好紧急切断装置加装工作

(一)根据《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1-2006),2006年11月1日以后出厂的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应当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由罐车生产企业通知罐车使用单位回厂免费安装紧急切断装置,并承担由此支出的合理开支。罐车使用单位要配合罐车生产企业和改装企业做好紧急切断装置加装工作。

(二)在销售合同或技术确认书中没有明确为运输液体危险货物,但实际用于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的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如果没有安装紧急切断装置,或者罐车生产企业已经倒闭的,以及2006年11月1日以前出厂仍在使用但没有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由罐车使用单位委托符合条件的罐车生产企业或改装企业认定可以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并加装紧急切断装置。

(三)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使用单位和改装单位要切实加强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加装过程安全管理。委托改装时使用单位应将车辆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种类、危险性、检测分析结果等相关信息向改装单位交底,改装单位要依照《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等标准要求,加强动火及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对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进行倒空、置换、清洗工作,并检测分析合格,落实改装过程中的监控措施,严控改装过程中的事故风险。

三、各有关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一)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依法对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的型号进行准入审查和公告;对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改装工作进行指导,督促企业贯彻执行《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1-2006)强制性标准要求,保证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装有紧急切断装置并质量合格。会同工商部门对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销售企业进行抽查,严格按照国家要求销售符合标准的车辆,禁止销售不合格液体危险货物罐车。

(二)质检部门依法核发罐体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组织检验机构按照《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1-2006)开展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罐体检验工作,严格落实强制性标准,严把检验关;具备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要根据标准要求,对液体危险货物罐体及其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情况进行检验,对符合标准要求的出具检验合格证明,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一律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三)质检部门、公安部门要监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严格落实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对未按规定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四)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年审工作。自2015年1月1日起,没有加装紧急切断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年审一律不予通过,并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五)各市(州)安全监管部门要协调工业和信息化、质检、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对辖区内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安装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严格督查,集中进行整改,并适时开展专项检查。

请各市(州)相关主管部门迅速将文件精神传达给辖区内相关企业,确保文件精神能够得到贯彻落实。



省安全监管局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公   安  厅

交通运输厅  省 质 监 局

2015年1月17日



附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明确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液体介质范围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