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涉法涉诉信访错案依法纠正 建依法终结制

20.03.2014  00:53

  新京报讯(记者 邢世伟) 19日,记者从中央政法委获悉,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要求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

  《意见》称,各级政法机关要严格落实依法按程序办理制度,对于已经进入法律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依法按程序在法定时限内公正办结。对于经复议、审理、复核,确属错案、瑕疵案的,应依法纠正错误、补正瑕疵。

  《意见》强调,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中央政法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完善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办法。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已经穷尽法律程序的,依法作出的判决、裁定为终结决定。

  中央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政法机关要严格责任追究,完善执法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对于冤假错案,严查执法不公、不廉问题;对于群众诉求不及时受理、不按期办结、有错不纠的,依纪依法追究办案人员和相关领导责任;对于信访问题突出的地方,倒查政法单位领导班子责任。

(原标题:中央发文:涉法涉诉信访错案依法纠正 建依法终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