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男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涉案金额达3.8亿元
中新网大理4月23日电 (徐曼 赵琴 杨灼钧)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公安局23日对外披露,该局近日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金额高达3.8亿元,这也是大理州破获的建国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最高的案件。
“我已涉嫌犯罪,今天是来投案自首的……”2013年12月18日一大早,大理州洱源县公安局的民警才上班,就有一个年轻人走进经侦大队,说要投案自首。
一个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高达3.8亿元的案子呈现在民警面前。
杨飞鸿是洱源县茈碧湖镇人,高中文化,粮农。高中毕业后在下关打工。
2012年6月,杨飞鸿在老家的信用社贷款10万元,从朋友阿飞那里分别借了6万元和43万元两笔钱。随后,杨飞鸿用借贷的这59万元,在下关花43万元买了一辆凯迪拉克轿车、16万元买了一辆索纳塔轿车。
到了8月份,为了偿还阿飞的贷款,杨飞鸿将凯迪拉克轿车抵押给下关的一家寄售行,借到30万元、月息为6分;又向身边的朋友借了20多万元,然后连本带利地还给了阿飞。
这是杨飞鸿第二次借高利贷,但是,这两次他都很讲信用,连本带利地归还了债主。
随后,杨飞鸿又向朋友阿康借了30多万元、利息为一角。拿到这些钱后,他去赎回了自己的凯迪拉克,转手又将这辆车抵押给朋友阿唐,借到了35万元、月息为5分。这次拿到钱后,杨飞鸿又买了一辆大众和中华轿车。这样,他名下就有4辆轿车了。
为了给这4辆车车落户,杨飞鸿又向阿华借了12万元。之后,杨飞鸿要求购买阿飞的天龙租车行,转让价格为50万元。当时,讲好了首付25万元,余下的25万元一年内付清,月息为4分。
转下来租车行后,杨飞鸿并没有静下心来好好经营他的租车行,他还是拼命地借贷、拼命地购车、再拼命地偿还利息……
截至案发,杨飞鸿名下已经“拥有”了包括凯迪拉克、奥迪A6、奥迪A8等豪华车在内的27辆车,购车费达1000多万元。
杨飞鸿向所有人借钱的借口,就是经营租车行和寄售行。有些人在知道了他之前“借钱很讲信用”的幌子后,也敢大把地借钱给他。有些从中得到大额利息的人,甚至主动找到他,希望他来借钱。
经洱源警方调查,从2012年至今,杨飞鸿以租车行业务需要为由,以承诺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分别向他人大量吸收公众存款。所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个人消费和偿还本金、利息。杨飞鸿名下及使用的银行卡有8张,8张银行卡内共向杨海针、丁忠和、杨明、杨泽华等30余人吸收存款386454313元。
杨飞鸿“坚持”到2013年12月18日,再也无法坚持下去了,资金链完全断裂。除了偿还本金外,还要支付2491万元的高额利息。
最后,他选择了投案自首。据办案民警介绍,在他投案自首后,还有人上千万地往他的账户上打款。
2014年1月23日,犯罪嫌疑人杨飞鸿被批捕。3月22日,洱源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至洱源县人民检察院。
洱源县公安局副局长段跃虎说,该案中,首先是交易情况难以核实。杨飞鸿尽管借了这么多大额款项,但却从不做账,每天其银行卡内出入账多达几十笔,他自己也无法记清具体用途。并且,经杨飞鸿同意后,有些债主间直接进行交易,不经过杨飞鸿账户,造成难以核实。
其次,是追赃难度大。杨飞鸿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筹款,除了用于支付利息外,其余的钱已被挥霍,银行卡内已无余额。而所购买的高端车均落户于债主名下,债主案发后已将涉案车辆落户、转移或躲藏起来,以逃避公安机关调查。目前,扣押在案的汽车只有5辆。而房产、地产已被杨飞鸿分别抵押给多名债主。
洱源县公安局政委张润生表示,希望广大群众认识集资诈骗、合同诈骗、传销犯罪等涉众型犯罪的犯罪形式,特点及所产生的危害后果等相关知识,提高应有的防护意识和警惕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