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容留他人吸毒 宜宾一歌城老板被拘

06.08.2014  19:40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叶藤 温嘉俊 记者 张永龙) 近日,宜宾临港警方破坏一起多次利用娱乐场所容留他人吸食K粉的刑事案件,其娱乐场所老板彭某某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目前,该案正处于依法诉讼阶段。

  今年7月份,临港公安分局在办理一起贩毒案中发现,彭某某(翠屏区上江北某歌城的老板)多次向贩毒人员购买大量K粉后,又多次邀约其好友在其经营的歌城内吸食毒品。

  临港公安经秘密侦查和分析研判后推断,彭某某所经营的歌城具有吸毒窝点的重大嫌疑。7月24日,临港公安突然行动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彭某某。

  经查,彭某某在今年初就染上吸毒恶习,成为“瘾君子”,并结识了多名“毒友”,经常在酒吧、KTV等娱乐场所聚众吸毒。

  今年4月以来,彭某某自己经营歌城后,为了方便,干脆就把自己的歌城作为吸毒窝点,先后多次纠集毒友在自己经营的歌城内吸食K粉,其行为涉嫌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警方提醒:容留他人吸毒也构成犯罪

  大家普遍认为只有贩卖毒品和非法持有毒品才是犯罪,而对容留他人吸毒罪的认识却不到位。办案民警介绍,容留他人吸毒,无论主动还是被动,也不管有偿还是无偿,只要是为吸毒人员提供场所及便利条件的,都是违法行为,并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之规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