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布首份政府权力清单 涉及41项权力事项

30.06.2014  12:24

  本报讯 (记者 徐蒙) 上周五,上海市发改委网站上发布了两张清单,完整地列出行政审批和政府定价的41项 “权力事项”,成为本市政府工作部门发布的第一份“权力清单”。

  “通过开会、抄告单、机要文件就进行授权,这将彻底成为过去。”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用清单向社会“晒出”政府部门依法行使的所有权力,将确保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并接受公众监督。

  什么是“权力清单”?专家指出,其实质是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目的是给行政职权打造一个透明的“制度笼子”。通俗地讲,权力清单就是政府部门亮家底,公开自身的行政管理权限和权力运行状况,接受监督。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在市委十届五次全会上提出,本市要逐步建立权力清单制度,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程序、环节、过程和责任,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

  市发改委晒出的“权力清单”,清晰说明了其主要权力事项:24项行政审批事项、17项政府定价事项,41项权力为市发改委的政府职权划定边界。市发改委副主任肖林介绍,24项行政审批事项由2000年以来的117项经8轮删减而来,以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与社会活力的“加法”。

  “41项权力事项,每一项都有法可依。”市发改委政策法规处负责人介绍,过去政府职权中多少存在“合理、但没有法律依据”部分,此次将此类权力彻底剔除。

  留下来的权力事项,清单全部规范化。名称、依据、程序、对象、责任部门,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都一目了然。企业走审批流程前,对照政府网站上的公开材料进行准备,完全可以一次办完。“政府经办人员没有理由随便让企业回去补材料,清单上未要求的材料,一概不需要。”市发改委投资处负责人表示。

  这份权力清单中的行政审批部分,与今年2月上海出台的“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密切相关。实施意见对政府审批权力怎么精简、怎么放开、如何取舍有明确要求。

  在事关民生的政府定价环节,权力清单同样严格规范流程、公开信息。据介绍,权力清单中每一项政府定价事项,定价前都规定要做成本调查,绝大多数委托第三方进行。每项政府定价都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规定需要进行价格听证的,必须召开听证会。眼下社会关注的上海市燃气价格调整,就将按照权力清单上的“五步流程”操作。“市民可对照权力清单,全程监督。”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现在清单上有的,并不是说政府部门永远有这个权力。”肖林表示,权力清单今后将动态调整。比如政府定价范围就会进一步缩减。

(原标题:上海政府部门首份“权力清单”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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