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独”分子涉制造炸药 定罪最高可判监20年

26.11.2019  08:44

  原标题:“港独”分子涉制造炸药将受审 定罪最高可判监20年

图为本案被告卢溢燊。(图源:香港文汇网)

  海外网11月25日电 香港警方今年7月在荃湾一工厦单位检获1.5公斤怀疑炸药TATP(烈性炸药),“港独”组织“香港民族阵线”成员卢溢燊涉“管有爆炸品”被捕。控方今日(25日)修改控罪,以更严厉的“制造炸药意图危害生命或财产”罪起诉, 被告暂毋须就新控罪答辩,案件押后至2020年1月6日在东区法院进行交付程序,之后将转介香港特区高等法院。

  据大公文汇全媒体25日消息,被告卢溢燊(28岁),报称无业。经修定的控罪指出,被告于今年7月19日,在香港荃湾德士古道隆盛工厂大厦20楼D室单位中,非法及恶意制造爆炸品TATP,意图借以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或使他人能够借以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

  据港媒报道,事发当晚约10时许,香港警方在荃湾德士古道隆盛工厂大厦外截停并拘捕卢溢燊,其后在涉案单位内检获1.5公斤疑为TATP烈性炸药的白色粉末及可制成TATP的原料,由现场情况看,被告欲尝试在该大厦天台及后楼梯位置进行引爆。另外香港警方还在现场查获10支用啤酒瓶自制的汽油弹、两把刀、石膏粉、弹弓和弹珠,此外还有双氧水、电油、镪水等原材料。其中,双氧水和丙酮是常见于制作炸药的原材料。

  香港警方在被告卢溢燊身上搜出怀疑仓库的钥匙和支付涉案仓库租金的账单,被告在警戒下没有说话,“香港民族阵线”其后承认该男子为其成员。控方表示,该起案件是自回归以来香港警方捣破最大的爆炸品制作工场。

  港媒指出,根据《刑事犯罪条例》,“制造或管有炸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监禁14年;而“制造炸药意图危害生命或财产”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监禁20年。(海外网 侯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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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