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贫困需要走出唯经济视角
10月17日是国际消除贫困日,也是中国首个“扶贫日”。在首个“扶贫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作出批示,强调全党全社会继续共同努力,形成扶贫开发工作强大合力。
“国际消除贫困日”,这一概念显示,贫困是人类的共同敌人。在人类应对贫困的过程中,中国的成绩有目共睹。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的扶贫开发实践;短短30余年让6.6亿人快速摆脱贫困;全球贫困人口数量减少的成就大部分来自中国……如是种种构成了世界减贫史上的中国经验。
与此同时的另一组数据也无法忽略。据有关部门透露,截至2013年,按照国家扶贫标准,中国农村贫困人口仍有8249万,特别是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在那里,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六成,医疗支出仅为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的60%,劳动力文盲、半文盲比例比全国高3.6个百分点,还有数千个村不通电,近10万个村不通水泥沥青路……经济发达地区高楼林立,人均GDP接近甚至超过中等发达国家,而另外一些地方的人们依然靠天吃饭,人均纯收入不到1000元,习近平最近探访的一个特困户,家里唯一的“电器”就是一盏节能灯。合而观之,才是完整的中国。现在中国设立首个“扶贫日”,其意义首先或在于对扶贫的艰巨性保持了一份清醒的认识。
中国未来扶贫的艰巨性,很大程度上缘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而要改变区域不平衡的状况又非朝夕之间可以奏功。扶贫的艰巨性,还由于已有的一些扶贫办法和模式可能需要作出适度的调适,而这种调适也往往并不容易。
在专家看来,与国外民间的、小规模的生活救济不同,中国是举全国之力,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扶贫,无论是扶贫资源的动员和调用,还是具体项目的实施和推进,都带有强烈的“政府主导”的色彩,此乃中国扶贫成就显著的秘诀。这种观点自有道理,但了解中国改革开放历程的人都知道,对中国大规模人群而言,其经济面貌的改善更多依赖于政策之惠,易言之,正是因为中国政府对民众创富的渴望充分尊重,并致力于清除不利于创富的环境,中国才能够在较短的时期内实现快速减贫。
这样一个视角契合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对贫困的理解。按照阿玛蒂亚·森的界定,贫困的真正含义是贫困人口创造收入能力和机会的贫困,贫困意味着贫困人口缺少获取和享有正常生活的能力。根据这一定义,消除贫困的路径无非两条:提高和弥补贫困人口创收能力的不足,公平提供更多创收机会。
如何公平提供更多创收机会,政府责任尤重。而就提高和弥补贫困人口创收能力不足而言,中国实施多年的“开发式扶贫”和直接对贫困人群进行救济的“保障性扶贫”已经卓有成效。但值得注意的是如习近平总书记在探访贫困村时所说,“扶贫款项被截留和挪作他用”让人为之愤怒。这一点其实也提醒人们,以唯经济的视角看待贫困并不正确。
无论哪一条路径,在强调政府责任的同时也需要借重社会的力量。从中国社会的发展来看,在政府主导之外,从慈善家到公益机构,有意愿有能力投入扶贫的力量是越来越壮大了。但正如“苛刻”的慈善家曹德旺所说“我这里有钱,就看你有没有本事拿走了”,曹德旺的这句话代表了当前一部分想做善事的富人的心声。制约富人向扶贫贡献力量的因素无非在于,公益捐款的透明度尚有欠缺,对捐赠者的权利比较轻视,扶贫机构的公信力不够。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是否也是未来政府开展扶贫的一个重点?
有了政府的努力,加上社会的力量,相信贫困的阴霾终将被驱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