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谈消除贫困:开对了“药方子”才能拔掉“穷根子”
【学习路上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围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全面回答了我国经济发展怎么看、怎么干的重大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近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论述摘编》,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该书摘选了习近平同志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至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二日期间的讲话、报告、指示等一百二十多篇重要文献,分十个专题,共计四百九十四段论述。其中许多论述是第一次公开发表。该书第七篇重点阐述“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部分精彩论述如下: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家要深刻理解这句话的含义。因此,要提高对做好扶贫开发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在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的讲话》(2012年12月29日、30日),《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16页
党的十八大以后,我第二次到地方调研,就到了河北阜平县,后来又去了不少贫困地区。我到这些地方调研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不了解农村,不了解贫困地区,不了解农民尤其是贫困农民,就不会真正了解中国,就不能真正懂得中国,更不可能治理好中国。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多到农村去,多到贫困地区去,了解真实情况,带着深厚感情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把扶贫开发工作抓紧抓紧再抓紧、做实做实再做实,真正使贫困地区群众不断得到真实惠。
——《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贵州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4年3月7日)
现在,中国在扶贫攻坚工作中采取的重要举措,就是实施精准扶贫方略,找到“贫根”,对症下药,靶向治疗。我们坚持中国制度的优势,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一起抓扶贫,层层落实责任制的治理格局。我们注重抓六个精准,即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确保各项政策好处落到扶贫对象身上。我们坚持分类施策,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易地搬迁安置一批,通过生态保护脱贫一批,通过教育扶贫脱贫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我们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和鼓励全社会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参与扶贫。
——《携手消除贫困,促进共同发展》(2015年10月16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720页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出发,明确到二〇二〇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这次五中全会把扶贫攻坚改成了脱贫攻坚,就是说到二〇二〇年这一时间节点,我们一定要兑现脱贫的承诺。
——《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1月27日)
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 开对了“药方子”,才能拔掉“穷根子”。 要按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实施“五个一批”工程。
一是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扶贫不是慈善救济,而是要引导和支持所有有劳动能力的人,依靠自己的双手开创美好明天。对贫困人口中有劳动能力、有耕地或其他资源,但缺资金、缺产业、缺技能的,要立足当地资源,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商则商、宜游则游,通过扶持发展特色产业,实现就地脱贫。对这类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要把脱贫攻坚重点放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上,着重加强农田水利、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和技术培训、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建设,特别是要解决好入村入户等“最后一公里”问题。要支持贫困地区农民在本地或外出务工、创业,这是短期内增收最直接见效的办法。劳务输出地政府和输入地政府,对贫困人口外出务工要多想办法、多做实事。
二是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存条件恶劣、自然灾害频发的地方,通水、通路、通电等成本很高,贫困人口很难实现就地脱贫,需要实施易地搬迁。这是一个不得不为的措施,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难度大,需要把工作做深做细。各地在移民搬迁中几乎都遇到了一个问题,就是越贫困的农户越拿不出钱,结果就越享受不到政府补助。要通过整合相关项目资源、提高补助标准、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发放贴息贷款等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解决好扶贫搬迁所需资金问题。要做好规划,合理确定搬迁规模,区分轻重缓急,明确搬迁目标任务和建设时序,按规划、分年度、有计划组织实施。要根据当地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确定安置点,尽量搬迁到县城和交通便利的乡镇及中心村,促进就近就地转移,可以转为市民的就转为市民。要想方设法为搬迁人口创造就业机会,保障他们有稳定的收入,同当地群众享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一些贫困群众虽然生活艰难,但故土难离观念很重。要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尊重群众意愿,加强思想引导,不搞强迫命令。
三是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在生存条件差、但生态系统重要、需要保护修复的地区,可以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探索一条生态脱贫的新路子。不少地方既是贫困地区,又是重点生态功能区或自然保护区,还是少数民族群众聚居区,如西藏、四省藏区、武陵山区、滇黔桂部分贫困地区等。要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扩大政策实施范围。要加大贫困地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力度,对贫困地区二十五度以上的基本农田,可以考虑纳入退耕还林范围,并合理调整基本农田保有指标。中央财政用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资金使用不够精准,有些被省里截留平均分配了,有些拨付到县里后被挪作其他用途了。要做些改革,比如,结合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可以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成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从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中拿出一点,作为他们保护生态的劳动报酬。
四是发展教育脱贫一批。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目前,一些贫困地区教育发展面临很大困难,由于各种原因,贫困家庭孩子辍学失学还比较多,“读书无用论”观点也有所蔓延,不少贫困家庭子女受教育程度同普通家庭的差距在扩大。贫困地区教育事业是管长远的,必须下大气力抓好。脱贫攻坚期内,职业教育培训要重点做好。一个贫困家庭的孩子如果能接受职业教育,掌握一技之长,能就业,这一户脱贫就有希望了。国家教育经费要继续向贫困地区倾斜、向基础教育倾斜、向职业教育倾斜,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同样要向贫困地区基层倾斜。要帮助贫困地区改善办学条件,加大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建立省级统筹乡村教师补充机制。要探索率先从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开始实施普通高中教育免学(杂)费,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杂)费政策,实行大城市优质学校同贫困地区学校结对等帮扶政策。要对农村贫困家庭幼儿特别是留守儿童给予特殊关爱,探索建立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近年来,在农村留守儿童中发生的一连串令人痛心的事件警醒我们,扶贫政策从设计到落实都要更加人性化、更加精细化,让贫困家庭孩子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五是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目前,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有二千万至二千五百万人。到二〇二〇年难免还有这样的贫困人口,要由社会保障来兜底。这就涉及农村扶贫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相衔接的问题。目前,农村扶贫标准由国家统一确定,而农村低保标准则由地方确定,相当多地方两个标准有一定差距。要统筹协调农村扶贫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按照国家扶贫标准综合确定各地农村低保的最低指导标准,低保标准低的地区要逐步提高到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发挥低保线兜底作用。还要加大其他形式的社会救助力度,对因灾等造成的临时贫困群众要及时给予救助,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五保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的统筹衔接。
——《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1月27日)
我讲过,摆脱贫困首要并不是摆脱物质的贫困,而是摆脱意识和思路的贫困。扶贫必扶智,治贫先治愚。贫穷并不可怕,怕的是智力不足、头脑空空,怕的是知识匮乏、精神委顿。脱贫致富不仅要注意“富口袋”,更要注意“富脑袋”。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要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向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领域合作拓展,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要继续发挥互派干部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把东部地区理念、人才、技术、经验等要素传播到西部地区,促进观念互通、思路互动、技术互学、作风互鉴。西部地区要彻底拔掉穷根,必须把教育作为管长远的事业抓好。东部地区要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通过联合办学、设立分校、扩大招生、培训教师等多种方式给予西部地区更多帮助。还要注意解决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东部地区可以通过援建医院、培训医生、远程诊疗、健康快车等帮助西部地区。
——《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6年7月20日)
要加强贫困村“两委”建设。“帮钱帮物,不如帮助建个好支部”。要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促进乡村本土人才回流,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要充实一线扶贫工作队伍,发挥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作用,在实战中培养锻炼干部,打造一支能征善战的干部队伍。农村干部在村里,脸朝黄土背朝天,工作很辛苦,对他们要加倍关心。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7年2月21日)
到二〇二〇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脱贫攻坚越往后,难度越大,越要压实责任、精准施策、过细工作。要继续选派好驻村干部,整合涉农资金,改进脱贫攻坚动员和帮扶方式,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全过程都要精准,有的需要下一番“绣花”功夫。防止返贫和继续攻坚同样重要,已经摘帽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要继续巩固,增强“造血”功能,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坚决制止扶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
——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四川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7年3月8日),《人民日报》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