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消防救助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金雕幼雏

12.10.2015  17:16

  

  10月11日上午,凉山州美姑县一民众到县公安消防大队报警称:在自家屋顶发现一只不会飞的大鸟,貌似鹰,他自己从未见过这种动物。美姑消防大队立即出动3人赶赴现场并展开救助。

  到达现场后,大队政治教导员罗毅分析可能是某种野生保护鸟类,为防它被人“逮捕”或再次遭到伤害,经商讨决定:在一根杆子中间穿过一根细绳,将其脚套住后,拉绳子将其套住。经过近二十分钟的努力成功将其捕获。经检查,这只幼雏身上没有伤痕,由于其处于雏鸟阶段,不具备飞翔能力和野外生存能力,政治教导员罗毅决定将这只野生大鸟送到美姑县动物救护站。经达救助站专家鉴定,此鸟名为金雕,属于鹰科,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金雕以其突出的外观和敏捷有力的飞行而成为猛禽,成鸟的翼展平均超过2.3米,体长则可达1米,其腿爪全部都有羽毛覆盖;一般生活于多山或丘陵地区,特别是山谷峭壁以及筑巢于山壁凸出处,以大中型的鸟类和兽为食。

  

  近年来,公众生态保护意识逐年提高。但还存在一些不法份子将在迁徙中落单、受伤的野生鸟类进行非法活动。消防官兵提示广大民众在遇到此类情况的时候应积极向相关部门报告,及时有效的制止不法份子的违法活动,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野生动物。

  四川台记者 漆江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