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 遂宁一游乐场被罚3万

11.02.2014  12:43

四川在线消息(申琦 刘婵 四川在线记者 钟帆)昨(10)日,遂宁市蓬溪县公安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蓬溪县红海佳和游乐城依法停产停业并处以3万元罚款。

近日,蓬溪县公安消防大队在对位于中国红海内的蓬溪县红海佳和游乐城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场所作为儿童游乐场,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但该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当即指出了该场所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给予该游乐场所责令停止营业,并处以30000元罚款。

在执法过程中,大队执法人员告知商家游乐场所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负责人要严格遵守消防法规,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办理相关合法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