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 费 警 示

13.03.2015  19:52

在2014年,四川省工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中,有些企业按照标称地址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消费者购买以下商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提醒消费者购买时注意。具体名单见附件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3月13日

 

注:新闻媒体在刊登不合格商品时应将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企业、规格型号、货号一同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