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解读新消法七大亮点

13.03.2014  19:46

四川在线资阳频道消息(见习记者 张小兰)在“3.15”即将来临之际,为了帮助广大消费者更全面地了解将于今年3月15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四川在线资阳频道特邀请资阳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杨文清专家解读新消法七大亮点,指导消费者如何利用新法维权。

亮点一:消费者享有七日“后悔权

如今,网络购物已经成为非常普遍的交易方式。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去年全国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20454件,占销售服务投诉量的52.4%。

而新消法中明确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除了特殊情况,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杨文清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贾东明告知,新消法这一规定,是通过与一些淘宝网的店主面对面交流等调研后,经过多次修改才完善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也曾直言,互联网再大,也大不过法网。虽然消费者有了“反悔”权,但消费者也需要为“反悔”埋单,承担退货运费。

亮点二:禁止泄露消费者信息

现今,经常发生个人信息资料外泄、遭受不明骚扰事件。前不久,两则新闻让人触目惊心:快递公司公然出售个人信息;酒店开房记录被泄露,客户信息成为公共信息在网上疯传。新消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杨文清表示,新消法对于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信息规定非常严格,“必须正当,必须有必要,必须明示,必须经本人同意,必须严格保密,必须承担法律后果”。工商部门下一步会把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作为“12315”中单独申诉举报类别进行统计。

亮点三:维权纠纷举证责任倒置

维权难历来都是消费者权益受损的“重灾区”,而在维权难中消费者反映较多的问题就是举证难。早前,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诉基本原则,许多消费者不得不放弃维权。

新《消法》规定,对于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的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杨文清说,新法举证责任倒置考虑了消费者现实维权的窘境:要维权就得通过司法诉讼解决,而法院进行裁决的重要依据又是依靠产品质量鉴定书,但产品质量鉴定的举证方又得先预交一笔不少的费用,费心劳神,因此很多维权也就因需要鉴定而却步。因此举证责任倒置能有效扫除消费者维权的疑虑,实现了真正的公平。

亮点四:精神损害赔偿入法

现实生活中大多的生活消费多为小额消费,即使出现消费欺诈,多数消费者都因为觉得可期望的维权收益太小,而付出的成本太高,因此而在成本与收益的权衡中止步。这样一来,更加助长了不法商家气焰。按新消法规定,欺诈消费者的惩罚性赔偿从“退一赔一”提至“退一赔三”。如果因为商品和服务存在缺陷,造成死伤的,北京地区消费者最高可获赔210万,上海将达240万。

杨文清认为,作为一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消费者最为关心的是新消法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帮助自己维权。面对现实的成本与收益考量,法律应当要有足够威慑力的惩罚性赔偿条款来支持消费者将维权进行到底。否则,消费者手里没了利器,商家就不会真正尊重消费者,消费者也不可能成为真正的“上帝”。此外,这次新消法中,首次增加了精神损害赔偿,引起了各界关注。

亮点五:消协可提起公益诉讼

杨文清说,新消法对于消费者协会的身份、职能等方面也进行了修改。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针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新消法中确立公益诉讼条款,使我国公益诉讼制度又迈出了一大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提起民事诉讼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两个重要途径,因为有特定的受侵害的主体。而公益诉讼所针对的纠纷是比较特别的,涉及到众多且不特定的消费者权益,例如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侵害的就是众多且不特定的消费者的利益,消委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后,消费者势单力薄,诉讼过程曲折艰难,‘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结局让不少人望而却步,而现在公益诉讼可以作为一种救济的补充途径。” 杨文清说。

亮点六:销售假冒产品进入信用档案

假冒伪劣产品或不合格的服务,这是在交易中消费者经常遇到的,而在维权时最常遭遇的就是店家指着告示或者宣传单上一行小字“最终解释权归店家所有”以推卸责任,消费者对此哑口无言。

杨文清指出,新消法明文规定,“黑店家”将上黑榜公诸于众。这样不仅影响了这些店家在市场上的口碑,还给其在未来办理一些手续的时候设置了限制,像个人信用记录一样如影随形。新消法还明确,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亮点七:违法广告代言人负连带责任

近年,名人代言问题产品、虚假广告屡被曝光。新消法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杨文清说,新消法覆盖到了社会的每个角落,完善法律后,关键要看执行,消费者要注意保存相关资料、证据,便于维权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