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3月15日实施 成都企业签"诚信经营"承诺书

13.03.2014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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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成都3月13日电 (熊文瑶)今年3月15日起,由全国人大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将正式施行。今日,成都市消协联合多部门召开了2014年“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与会代表就如何贯彻落实新消法,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发表了各自的观点。

消费者网购可享“7日内无理由退货”、禁止泄露消费者信息、遇消费欺诈获三倍赔偿......面对新消法中的新规定,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一庭副庭长刘健敏说,新消法的实施将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预计新消法实施后,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案件数量会有所增加。

成都市旅游局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陈建新说,为配合新消法的实施,成都市旅游局已建立起全市统一旅游投诉机制,同时将鼓励和支持景区、古镇、饭店、旅行社等相关领域设立旅游调解室,让矛盾第一时间得到解决;还将拓展旅游维权和受理渠道。陈建新透露,预计今年内,市民还可以通过手机终端进行投诉和维权。

对于消费者代表周开玉提出的农贸市场使用塑料袋问题,成都市农贸市场协会会长王书峰表示,成都市各大农贸市场自2011年实施“限塑令”以来,由于合格的塑料袋需要购买,该项工作推行得很艰难,效果很不理想。为配合新消法实施,今年将继续推动这项工作的落实。

此外,座谈会上,数十家参会企业代表签订了“诚信经营”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