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消委发布3·15常见维权案例

12.03.2015  20:52

四川在线眉山频道讯(记者 王琴 袁洋)3·15的脚步越来越近了,在日常的生活中,大家遇到最多的维权问题有,产品质量不合格;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网络团购被骗等,都是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常见问题。经市消委会对2014年常见维权案例的分析统计,特向消费者回顾几个经典案例,通过案例,使生活在法制大家庭的我们,遇到类似事件,有法律保驾护航,懂得全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一

关注未成年 合法权益受保护

【案情简介】2014年10月29日,唐某投诉称:2014年10月上旬,自己12岁的女儿私自到仁寿某手机店购买了一部价值380元的手机。后被唐某发现,唐某带着女儿找到商家,希望能够退货。但商家表示手机不存在质量问题,而且已使用了一段时间不能退货。双方协商未果,请求维权。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到投诉后,县消委会立即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协商,认真讲解法律法规,唐某12岁的女儿属于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他要买卖较贵重的物品必须经过家长的同意才有效。通过调解,商家同意退货。

案例二

产品质量有问题 造成损失理当赔

【案情简介】2014年11月13日,丹棱县消委会接到消费者古某的投诉。称其三天前在县内某农资产品销售店购买了一箱“不知火”农资专用果袋,价值300元。使用后发现该果袋下面的通风开口过大,疑存在质量问题,要求经营者赔偿同型号果袋一箱,同时赔偿误工费2000元。与经营者多次协商未果,于是到该县消委会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丹棱县消委会接到投诉后,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调查。经过调查了解,得知消费者所投诉的情况属实,经营者也承认该箱果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是厂家出厂检查不到位,每个果袋的通风口尚未粘贴。在县消委会的调解下,经营者同意为消费者重新提供同型号果袋一箱,并赔偿误工损失费1200元,消费者对此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三

网上团购被骗 酒店主动担责

【案情简介】2013年10月,消费者宋女士通过国内某团购网站,预订到洪雅县某酒店两个房间,该住宿房含酒店温泉套餐共计价值800余元,消费有效期截止2014年5月31日。因经营不善,该团购网站于2014年1月关闭,宋女士预先支付该网站的800余元也无法退还。由于洪雅县某酒店未收到款项,无法向宋女士提供服务。在多方联系无果的情况下,宋女士于4月底投诉到洪雅县消委会。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到投诉后消委会和酒店所在的瓦屋山消委分会对投诉所反映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并多次与酒店方联系,要求其妥善解决此事,确保消费者利益不受损害。经调查,该团购网站与酒店方无直接业务联系,该笔团购业务系国内某知名旅行社之前所发布,且该旅行社在今年3月与酒店方终止了业务联系。经消委工作人员多次协调,酒店管理者为维护酒店良好形象和声誉,不使消费者利益受损,宋女士在支付了酒店方100元的两个房间季节性差价后顺利入住酒店。一起因团购网站“卷款跑路”而给消费者带来损失的消费纠纷在当地和消委会的介入下,由于酒店方的主动承担损失而得到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