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委会在自贡开展新《消法》专题调研

01.08.2014  00:39

为了解和掌握各级消委组织贯彻实施新《消法》的情况,省消委会秘书长肖向荣一行于7月24日到自贡大安区工商局召开新《消法》专题调研座谈会。自贡市消委会秘书长项群作了专题汇报。

据了解,自今年3月15日新《消法》实施后,自贡市各级消委会开展了多层面的学习培训,并结合不同行业的特点,专门组织宣讲队伍深入到公用企业、金融保险、教育系统、服务行业等四大行业开展了六场新《消法》的宣讲。市工商局局长余忠在市政府常务会上领学新《消法》,对新《消法》十大亮点进行了逐一解读,得到市领导的一致好评。同时,各级消委会在各大中小学开展培养“青少年消费明白人”活动,通过40多万中小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小手牵大手”,树立科学、文明、节俭的消费理念,提高了市民的消费维权意识。

特别是自贡市在全省率先实行“消费纠纷先行和解”办法,全市水、电、气、通信行业等6家企业首批参与其中。截至目前,先后有30余件消费纠纷发生在现场、和解在企业,缩短了消费投诉时间,节约了行政成本。此外,在近期受理的消费投诉中,工作人员运用新《消法》“举证责任倒置”、商业欺诈、“三倍赔偿”等新条款,成功处理新型消费纠纷10余起。

座谈会上,调研组介绍了新《消法》实施以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肯定了自贡市在新《消法》实施以来的工作,特别提出会把“消费纠纷先行和解”办法在全省逐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