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消协提醒民众:别把保健食品当药品买

15.06.2014  22:11

        中新四川网6月15日电(记者刘忠俊)记者15日从成都市消协获悉,1至6月,成都市工商局12315共受理消费者有关保健品的投诉36件,举报69件,咨询67件。投诉与咨询保健品宣传问题的人群主要以老年消费者为主,他们对保健品、食品、药品的概念较为模糊,特别是对保健品与药品容易混淆。

        2014年3月,消费者郭先生在广播上听到某商家出售的“九九劲草华德虫草菌丝体片”宣传可以治疗肾病,抗疲劳等,便购买了价值650元的该保健品,但在食用之后,发现并不能治疗商家宣传的疾病,于是向12315热线投诉,工商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后,确认郭先生所述属实,经协调,由商家退还郭先生650元并赔偿消费者1950元,共计2600元(退一赔三)。

        成都市工商局消保处负责人称,近年来不少经营者采用免费开讲座、免费体检、上门推销、电话推销等方式销售保健品,甚至采取赠送小礼品、安排旅游等手段,达到高价出售保健品的目的。某些不法商家还以夸大保健品效果、安排“使用者”现身说法等宣传方式误导、欺骗消费者。

        成都市工商局12315提示广大消费者,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仅有保健效果,不具备治疗作用,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和广告不得宣传或暗示疗效作用。对于推销时夸大其词、宣传“包治百病”的保健品要谨慎,尤其针对老年人来说,更应引起高度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一、不要盲目参加免费体验、免费参观、免费体检、免费旅游等活动,感觉身体不适或有疾病,要到正规医院检查治疗。

        二、对于已经购买的或者意向购买的保健品,可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页下的“数据查询”栏目进行查询,验明其真伪。

        三、要合理使用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在标签、说明书中必须注明名称、生产单位、专用标志、批准文号、主要原(辅)料、功效成分及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食用量与食用方法、生产日期、保质期、注意事项等内容。有些保健食品不太适合部分人群使用,消费者在购买时要仔细查看。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不要盲目食用保健食品,以免延误病情。

        四、消费者若需购买保健食品,应到信誉好、证照全的正规销售场所购买。购买时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仔细察看包装上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不要购买无保健食品标识的非法保健品。